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

【紀律部隊中層白衫給警隊前線的意見】

【紀律部隊中層白衫給警隊前線的意見】(請幫手傳給你認識的警察)

我是一個紀律部隊中層白衫,希望給警隊的朋友,尤其前線和基層的朋友些少意見。

最近有位「低層白衫同事」所講嘅我原全認同, 不再覆述.

我想和大家講說的不是政見, 也不是討論警方是否已經變成政治工具.

我想說的是: 如何在現今情勢下自保, 不要「爆鑊」, 因為「服從上司命令」而做咗炮灰, 替死鬼.

即係講大家點如何保住份工.

如果你有注意近日新聞的話,元朗事件後有一段極有指標性的新聞:

香港總商會發表聲明要求政府
1. 修例事件中表現不稱職的官員必須問責
2. 當局必須立刻成立調查委員會,審視所有指控和申訴
3. 政府應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而社會應譴責暴力行為,盡力確保日後的遊行活動能夠和平進行。
4. 政府應立即擴大不同層面的公眾諮詢範圍。

第1項個人覺得最後可能會有一兩個會下台
不過意義不大
第3項就算大家雙方都堅持, 繼續對持都對現時局勢影響不大
第4項無關痛癢

關鍵是第2項

繼續討論前大家首先要明白香港總商會的份量和平時政治立場

他代表香港最高層的既得利益者, 商界最呼風喚雨的一羣大班, 一向極親政府. 官商勾結就係呢班商

現今發表意見代表局勢影響他們的根本利益.

以上四點亦可以說是社會內各階層的最大公因數.

經香港總商會加持,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可以說是並非不可能.

雖然林鄭在各公開或私人場合和聲明中都明確表示絕對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但如果中央盤算後認為這是犧牲最少而換回穩定和支持的方法呢? 林鄭連自己前途都未能掌握, 信誓旦旦說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是口號, 說不上承諾. 她如此口硬只不過警隊是她的保命符, 而一眾警隊高層這兩個月來亦已經「洗濕個頭」, 被迫繼續同流合污.

大家還會不會死心塌地去相信永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毫無把握的虛話?

所以各警隊同事, 是時候為自己打算一下, 萬一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你們會否「唧濕」??

只是看看telegram上的「老豆搵仔」你就知道很多伙記都會出賣同撩, 並不是有禍同擋的命運共同體.

獨立調查開始後, 你們的高層會攬你們嗎?  他們攬得起嗎? 朱警司呢?

關係自己工作和家庭幸福, 務必謹慎行事.

大家有沒有發現越高層發出的指令反而很少白紙黑字.  一些踩界過火的命令更加沒有白紙黑字因為他們都怕萬一些例如電郵WhatsApp等訊息的水洗都唔清.  越踩界越不會留低任何把柄.  同事之間都是講個信字.

如果有日清算起來責任就完全落到在前線執行的同事身上.  正所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前線同事一些過火的行為我夠膽說沒有一個上司會走出來承認這是他授權的行為. 他們只會說已經多番勸告同事必須採用克制的手段.

簡單來說一切行為只會最後又作出行動的同事個人承擔大家值得為一時之氣賠上家庭幸福的風險嗎?

大家有沒有細心觀察元朗事件連日來的發展?

當有區議員展示證據表示數日前已經通知警方佢來可能會有暴力事件發生, 而且是WhatsApp的信息並不只是口講口賠. 廚房有沒有作出解釋? 沒有因為實在是難以解釋。

如果進入獨立調查階段, 這個案的責任究竟是那一位警民關係組的沙展沒有將情報上報, 還是反黑IB的失職?  大家心裏明白其實都不是他們的責任.  要幾高層次的授權才可以下令警力真空?  而這些授權我也頗為肯定沒有白紙黑字最多只是WhatsApp的信息但是到了講求證據的調查階段, 前線和基層的同事變成為了代罪羔羊.

能夠成為警察相信有極為豐富的社會和工作經驗不要再盲目相信上級所謂一力承擔的虛假承諾, 為了自己, 大家最好還是相信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個殘酷現實.

另外我亦都可以分享一個關於紀律部隊文化的殘酷現實。在前線最為「勇猛」的同事相信不會是前景最好的。你們有機會被投訴被調查甚至被檢控。雖然最後都未必入罪或投訴成立, 但這個調查過程足以拖延了你們晉升的機會。作為一個管理人員,推薦一位同事升職, 在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的角度來說必須是身家清白的。所以能夠暢通無阻的往往是在前線躲在後排行行企企的同事, 因為當周圍的同事被投訴甚至乎官司纏身, 到時管理層並無可選, 他們就自然得到升級的機會。

不要奢望出事上司會撐你, 他也有家庭有生活,  未必跟你講義氣.  如果一個黑社會跟你說黑社會兄弟之間講義氣, 相信你也會取笑他戇居, 心裏十分明白,在殘酷的現實和利益面前義氣只是笑話.

作為初級的管理人員例如見習督察、督察、高級督察等, 你們並不是可以獨善其身。在整個架構內你們的地位與其他員佐級其實分別不大, 也是隨時可以被犧牲的一群。所以大家下命令和管理你們的下屬時不要以為將同事推上前線以向上級有所交代自己便是無風無浪。你們和員佐級最大的分別就是你們可以承擔更大的責任是高層一個更為理想的擋箭牌和替死鬼。還記得盧署長將所有責任都推去前線指揮官嗎?這些決策上的失誤, 甚至乎是故意為之/不作為的行為, 最後的責任一定不會算最高管理層頭上, 受害的只是中層和前線的指揮官.

如果上司給了錯誤甚至乎違規的指示,必須製造證據whatsapp訊息、拍片、錄音, 方便出事時與他攬炒。出命令的大sir不會說明今日要怎樣打,只會作出暗示及鼓動前線手足的仇恨和怒火, 如果出事的話他絕對可以甩身,但你們很難甩身,出手的當然要自己承擔所有責任, 基層前線的指揮官也可能要負上監察不力或者縱容下屬的責任。

不要跟我說上頭給的命令必須絕對服從。
我絕對相信陽奉陰違比跟足指示更加容易,
況且我相信沒有一個上級會露骨地告訴你必須傷害示威者。如果有, 你更加不用服從他的命令。因為那個不是合法的命令。

法律和警隊條例絕對凌駕於上級的命令, 保障自己家人和下屬請小心你每一個抉擇。被上級同撩杯葛甚至乎延遲晉升, 總好過失去工作或者負上刑事責任。

希望各位無忘初心,重拾警察當初服務社會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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