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

腦殘藍絲和荷蘭叻的美國早已開槍論被完全摧毁

腦殘藍絲和荷蘭叻的美國早已開槍論被完全摧毁

香港是美國差佬會死得人多這個結論早已知,現在是用數據和事實來證明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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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一早開咗槍?】

網上早前有段片流出,撐警陳百祥去狗屋探班嘅時候話:「如果我做警務處長就好喇,兩個月前已經開咗真槍喇!」完全睇到荷蘭叻對開槍掃射示威者嘅嚮往。事實上,呢次唔係荷蘭叻第一次撐警開槍,早喺9月接受訪問嘅時候就已經話,「喺美國發生咁嘅情況,一早已經開咗20幾次槍。」事實上,呢個講法唔係得佢一個講,好多同佢一樣腦殘嘅藍絲都好鍾意講同一番說話。不過,到底咁講又有冇事實根據呢?未忘人決定做個fact check。

首先,美國的確係發達國家之中,警察射殺市民最多嘅國家,根據《華盛頓郵報》資料顯示,2018年同2017年分別有996同987人死於警察槍下,即係每日平均有超過3個人被警察槍殺。不過,美國喺暴力罪案方面亦多過香港好多,以暴力罪案率嚟計,香港每10萬市民只有53宗暴力罪案(2019上半年),但美國就有成369宗(2018),足足係香港7倍。與此同時,美國人因為受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而可以管有槍械,所以國內槍械數目甚至重多過美國人口,人均有成1.25枝槍(2018)。上述兩點都係構成高機率使用致命武力嘅部分原因,而警暴當然亦都係可能嘅原因之一。

不過以上數據只係處理一般罪案(或懷疑罪案)嘅情況,面對同香港相類嘅社會動蕩,美國警察係咪又一如荷蘭叻咁講,一早已經開咗槍呢?未忘人翻查美國過去10年比較大規模嘅社會動蕩,睇睇呢個講法係咪成立。2009至2019年間,美國發生過無數次大小示威、遊行,但衝突比較激烈、規模比較大嘅有35宗,其中被稱為暴動或者騷動就有14宗。喺咁多次大型動蕩裏面,美國警方總共有兩次開槍嘅紀錄,造成一死一傷。

必須指出,有示威者被槍殺嘅嗰次示威活動並唔係普通集會遊行,而係武裝佔領。所謂「武裝」,講緊嘅當然唔係PVC膠管呢類得黑警先會話致命危險嘅武器,而係實彈槍械。當時有最少20個持械武裝民兵參與呢次「馬盧爾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佔領」(Occupation of the Malheur National Wildlife Refuge),而死者LaVoy Finicum因為拒捕,揸車強闖路障,而且被指意圖拔槍先至被擊殺。至於另一次警察開槍事件發生於第三波「佛格遜暴動」(Ferguson Unrest/ Riots),有入店舖搶劫嘅示威者駁火,其中一個青年Tyrone Harris就射中一架臥底警車,於是警員還擊槍傷佢。

由呢10年間嘅群眾活動(當中不乏佔領華爾街呢類大型群眾活動)可以睇到,美國警方喺處理呢D情況下使用實彈並唔常見,基本上只係喺對方都持有槍械嘅情況先會用到實彈,而且並唔係每次對方開槍都馬上用實彈還擊。所以可以講,佢哋喺處理群眾活動上,相比對住手無寸鐵嘅示威者都用實彈嘅港產黑警,絕對係比較克制。不過美國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對於市民嘅示威活動自然係比較寬容,而香港早已經淪為警察國家(police state),市民意見WFC。

另外,未忘人亦統計埋呢35次動蕩裏面示威者嘅抗爭手段。香港人四個月前重有潔癖嘅掟磚埸面喺其中27次抗爭都出現過,基本上係美國示威日常;而縱火同「裝修」就各佔16次,喺美國示威文化都可以話相當普遍。(所以日日譴責嘅謝Sir同江Sir真係唔多適合移民美國,好彩有手足幫佢哋留喺大灣區咋)不過講到最富美國特色嘅始終都係陀槍抗爭,足足有7次動亂係有示威者帶住槍械,其中嘅5次重開埋火添。比起嚟,香港示威者嘅所謂武力,根本係小巫見大巫。真正克制嘅唔係黑警,而係香港嘅抗爭者囉。

所以,下次如果再聽到腦殘藍絲老調重彈,話喺美國發生咁嘅情況,警察一定一早已經開咗槍,大家不妨糾正佢,比較符合事實嘅講法應該係「如果喺美國發生咁嘅情況,示威者一定一早已經開咗槍」。

認同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註:喺個表裏面,紅色嘅係被美國方面稱為暴動嘅事件,而紫色就係武裝佔領。

#FactCheck
#人一藍
#腦就殘
#Holan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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