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

認清事實 你有幾多人正面迎擊都唔會夠警察打 想過埋到身會怎樣做沒有嗎?

勇武手足們,無目的地正面對峙不斷犧牲究竟是為了什麼呢?想過埋到身會怎樣做沒有嗎?要達成目的為什麼定要對峙戀戰繼而被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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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事實 你有幾多人正面迎擊都唔會夠警察打

利申
唔好再打人 暴力係唔岩 此文章鼓勵大家要和平

警察有槍
布袋彈同橡膠子彈任射
未計連真槍都夠膽射
成日話衝衝衝
問心 一衝 仲有20米先到警察防線果時
把遮都穿左兩個窿
真心想知點衝
比你埋到身打佢副甲兩下
又要食真槍

唔好再吹風叫人正面衝
根本唔合乎成本效益

只有三個方法 警察係未解決到
1. 空投
2. 伏擊
3. 遠程

要勇 都要用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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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討論:
游擊戰是非正規作戰,游擊戰一詞來自18世紀的西班牙語guerra(戰爭)的縮小詞guerrilla,意為「小戰」,這一詞在後來的半島戰爭(1808年-1814年)也出現過。游擊戰以多發性主動襲擊為主要手段,具有高度的流動性、靈活性、主動性、進攻性和速決性,並能廣泛動員及融入群眾裡。

游擊戰在史前或許就出現過,但直到美索不達米亞和古埃及才有實據。[1]在後來的古典中國也出現過,比如公元前512年的吳楚之戰中,就有游擊性質的作戰行動。相傳為黃帝風后撰寫的《握奇經》認為:「游軍之形,乍動乍靜,避實擊虛,視贏撓盛,結陳趨地,斷繞四經。」對游擊部隊的作戰行動,作了生動的描述。實際意義上的游擊戰,直到近代才出現。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B8%B8%E5%87%BB%E6%88%98

和理非還是游擊戰?讀施米特《游擊隊理論》(二)
古華多羅
2019/6/17

若果政府不早日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和理非的方式會被升級行動取代,市民就會向政府發動一場全民非正規戰爭。

在剛過去的 6 月 9 日有一百萬香港市民參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遊行有序而合宜表達了香港人對修訂的質疑和對政府的忿怒,令世人驚嘆。可是政府晚上已經發聲明會如期二讀修訂,立即使立法會門外的市場鼓譟及發生衝突。隨後 12 日發生二次佔領,最後警方需要以布袋彈等武器驅散市民。民意不停升溫卻鮮有指責衝擊者,反而投入更大的同情和支持,非建制終於打破了自傘運後和理非與衝擊二元對立。然而,事情還未有了結,香港人抗爭的道路還長,終需決定要如何和以甚麼方式延續。

要討論非正規戰爭,就要回到施米特的《游擊隊理論》中有關「秘密軍團」(Organisation d’Armée Secrète,簡稱 OAS)的篇幅。1954 年阿爾及利亞解放陣線(就是毛澤東輸出革命的結果,簡稱 FLN)向法國殖民政府以游擊隊方式發動獨立戰爭,法國以正規軍人數之利卻最終只能以承認對方獨立作結。1961 年法軍的總指揮撒蘭將軍(General Raoul Salan) 與友人組成 OAS,同樣以恐懼手和暗殺等手段散佈恐怖,意圖使阿爾及利亞獨立運動失敗。撒蘭在阿爾及利亞之前早在北越和印支半島吃透游擊隊的戰術,以此報復他曾支持的總統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最後同意阿爾及利亞獨立的決定,讓他感到被出賣。然而,OAS 的施襲的目標不單只是當地游擊隊,更包括他們視作敵人的法國人,包括戴高樂及表態支持 FLN 的著名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都為其目標。最後 OAS 被法軍瓦解,撒蘭被送上軍事法庭控以叛國罪,獲判終身監禁。施米特下筆之時撒蘭才獲罪不久,為何受到他的關注呢?因為撒蘭與 OAS 展示了非正規戰爭的困境:既要面對與之致死方休的敵人,而發動非正規本身違反本國法律,失去行動合法性。因為 OAS 的行動是以正當性(即法國領土完整)去對沖其行動的不合法,故 OAS 的戰線變得十分激進,急於以行動成果為其行動正名(這個困境源自游擊戰線的「空間」問題將在下篇文章詳述),否則就會獲犯人對待。

承上篇文章的討論,戰爭由作為政治的伸延到敵對性作為游擊戰的骨幹。自冷戰到今日,國家間的正規戰其實買小見小,但由冷戰兩方到今日東西兩方對立從沒有停止。其戰爭只是變成了地區衝突、恐襲、孤狼式襲擊等,國界已經不重要了。把敵人作為罪犯看待與絕對敵對是一個銀幣的兩面,也代表隨現代性興起的國家間戰爭,及其限制戰爭在歴史上衰落,演變成全球內戰。(加插一句:這就是為何「修昔德底陷阱」到了冷戰並不確切,因為大國的角力不一定以戰爭進行。)同時這些小規模的衝突也可以成為對立陣型的敵對行為和可以利用的棋子,把小衝突賦予大國敵對的正當性以免被當成罪犯。施米特也認為撒蘭其中一個失敗的原因在於沒有把北約(施氏口中的「有關第三方」)拉進敵對之中,對抗 FLN 背後另一個「第三方」而最後被當成罪犯。

香港近年政治急劇變化,其主因在於北方的政治幅射到港。這些變化卻非自發地有機地進行,而是受上篇文章提及北方帝國霸業的秘密戰線所指示,近十年尤其明顯。由高鐵、三跑到一地兩檢及今次的修訂逃犯條例,皆在「為你好」的正當理由下進行。在中港融合主旋律一個又一個的硬任務,就是為免香港成為對抗這帝國的槓桿點而急需將之改造。故此,當遇到反對聲音時,政府及其爪牙都會發出夢囈般「外國勢力干預」、「示威人士收咗錢」、「顏色革命」等,以民族大義把反對者當做罪人。這等於北方透過香港向普世價值發動一場非正規戰爭,並無任何規則可言亦不惜代價要取勝,以取得整個世界的話語權。在過程中大部份香港人覺得自己的聲音沒有被聆聽和代表,間接宣佈政府已經不聽命於廣大市民而變成一個「偽政權」。故若有人指責香港近年太多政治爭拗也請把矛頭指向北方。

香港人的情況就如撒蘭將軍一樣,面對抉擇究竟要如何應戰?

其實自傘後心灰意冷的不只是青年人或者激進派,而是整個民主運動散渙,無力感充斥。若不是修訂逃犯條例,泛民主派根本無力號召市民。可是,民主派「核彈級」、三十年不見的百萬人遊行都重演了,若政府仍不撒回修訂逃犯條例,筆者認為這些和理非的、有規則理節的手段將會失勢,升級甚至暴力將會抬頭。因為泛民主派失去說服香港市民繼續以和理非能夠帶來改變的論據。市民就算不參予升級,亦會給予更大的同情和支持,結果香港就會進入全民內戰之中。在香港人的語境中升級不一定是暴力,但卻以一切手段包括不合作運動、要求外國制裁主事官員、小規模佔領等,使政府官員甚至其爪牙付上政治代價。可是,行動升級由於其非正規性,不少甚至超出法律所能容忍的地步。就如撒蘭一樣,無論和理非還是升級也會被當罪犯看待,故香港人必須把行動連結到普世價值。這並不連結「勾結外國勢力」,而是以保衛人權自由為目標,以示香港人仍站在自由世界的一方,以獲普世價值的認可而得到正當性。要記得香港人抗爭的路,反對二十三條,爭取雙普選等等議題,香港人是時候要了解自己能付出到那裡,非正規戰線是否一個選擇。

筆者一向都不贊成暴力,若情況如斯發展至此也是無可奈何。今日仍然可以改變這一切的還是香港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否則,筆者只想起一句近日來自北方的喊話:「莫謂言之不豫也」。

作者 Medium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92%8C%E7%90%86%E9%9D%9E%E9%82%84%E6%98%AF%E6%B8%B8%E6%93%8A%E6%88%B0-%E8%AE%80%E6%96%BD%E7%B1%B3%E7%89%B9-%E6%B8%B8%E6%93%8A%E9%9A%8A%E7%90%86%E8%AB%96-%E4%BA%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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