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首個出獄抗爭者"原來無忘記我們", 確認831當晚行隧道離開

首個出獄抗爭者"原來無忘記我們", 確認831當晚行隧道離開

【專訪】首個出獄抗爭者 難忘收押所外微弱歌聲:原來無忘記我們

2020/6/29

1B手足說, 831 當晚他亦在現場,「我淨係見到一班唔知係唔係差佬嘅人,入左去打人,速龍裝束嗰班人,衝緊埋嚟,我對面有個大肚婆同有個兩歲嘅小朋友,我會寧願用身體去保護佢哋」,他說當時警方封站令他們無法從地面離開,他陪著該位孕婦沿隧道走到荔枝角站,他沒有透露太多當晚的細節,但他說當晚的經歷促使他在 9 月 6 日加入旺角站的示威。


612金鐘衝突剛過一週年,烈日當空下,抗爭者不再是在立法會外圍守,而是在赤柱監獄外掦起「光復香港」的旗幟,守候刑滿出獄的「手足」。
抗爭者「1B手足」去年 9 月 在旺角站參與示威活動,抗議 831 太子站事件,期間被指破壞港鐵設施,他承認刑事損毀,被判囚 8 個月。他當日在眾人組成的傘陣下乘上私家車離開,結束大半年的鐵窗生涯。
出獄後第6日,他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說,有仿如隔世的感覺:「第一係場運動已經唔同左,二嚟係唔慣戴口罩」。憶起還押期間的日子,他說曾經感覺被「用完即棄」,而外界給予的支持令他逐漸走出陰霾。

1B手足於9月6日參與旺角站的示威活動,近一星期後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被警員截查及拘捕。他在後來保釋期間,11 月在太古城協助制服咬甩區議員趙家賢耳廓的男子,他當晚再次被捕,案件於 11 月 7 日提堂,裁判官拒絕他的保釋申請,需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還押7個月後,他於 5 月中被判囚8個月,由荔枝角收押所轉移到赤柱監獄服刑一個月,於 6 月 12 日刑滿出獄。
他憶述當日第一個反應是被嚇呆,「其實可能溝通上有啲誤會,本身只係想十個八個寫開信嘅朋友過嚟接我,點知咁大單嘢」,他隨後的反應是「驚」,擔心影響陪同他出獄的父親,沉澱過後,他說其實很感動,又言如非父親在場,亦希望與在場的「手足」有交流。


歌聲、信件助走出低潮
根據懲教署的保安守則,還押首一至兩天需要接受隔離,1B手足説他算是較早期接受還押的抗爭者,「頭頭去嗰個活動室係冇任何手足喺到」,與世隔絕的環境加上無人相伴的孤獨感,令他一度感覺被當作「condom(避孕套)」,無人在乎。
他説,後期開始有更多「手足」還押,「我地入面有個小圈子,可能大家自己人,坐埋一枱食飯,睇下電視,傾下計」。他又說他們都有訂閱《蘋果日報》接觸外界諮訊,適逢當時 11 月中大及理大都發生激烈的警民衝突,一眾抗爭者在傾談間都感到灰心,「上年年尾,見到自己咁樣,其實好唔開心,點解我哋喺呢到,要見住其他手足喺出面打仗法」,「開心嘅係,唔洗自己一個喺入面,起碼有個同路人,有其他手足一齊傾計陪住,你就會係放心,安心啲」。
在去年的聖誕前夕,他說首次有群眾在收押所外唱歌聲援他們,他說那些歌聲及口號聲在內聽起來很微弱,「雖然唔係好大聲,我會起碼唔聽收音機,聽下佢哋唱歌」,由於在內很難接觸到外界,是次的活動對他而言很大鼓舞,「第一轉唱歌,開始感覺到,其實佢哋係冇忘記過我哋」。


他又在當時開始收到第一批信件,是12月間民眾發起「和你寫」所寄出的聖誕卡,「雖然嗰批聖誕卡係random(隨機)咁寄出,冇話寫明寄俾邊個,但係值得開心」,「肯寫封信......衰啲咁講,俾啲三唔識七嘅人,係感動」。他又說後來陸續再收到其他信,他說初期的信件亦是隨機寄出,「之後開始會寫啲抬頭,寫名,甚至有啲係寫埋屋企嘅回郵地址俾我」,他因而開始與「筆友」回信,在獄間共收到約 500 封信件。
他又說「解悶工廠」寄來的信件有助他放鬆心情,其內容大多是網上社交媒體以至討論區內容,「收到呢啲信當笑話咁睇」,他指出一個插畫家阿塗的作品「自動提紙機」,「因為嗰陣啱啱好搶緊廁紙,瘋狂冇廁紙,睇到呢封嘢,我地係笑爆嘅」,「呢啲信唔係真係寫俾我哋,都係一批印好之後寄俾我哋,但我哋睇到呢啲信係放鬆到心情,當係一種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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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載於17/02/2020 Yahoo! 新聞《神獸塗鴉》專欄

區議員探望改善獄中待遇
1B手足臨近出獄前對外公佈的「家書」在網上引起很大迴響,該封家書是由區議員劉家衡公佈,當中提及希望區議員譚家浚前來探望,又指擔心趙家賢情況。他說不時有區議員前來探望,除了令他感受到支持,亦因而令他有較好待遇,「囚友對我都算好」,「有啲呀 Sir 有同佢哋講,唔好搞呢個,可能有事你都唔知,可能佢 keep(一直)住 check(查)到紀錄,個幾禮拜都有一轉(探望),有啲人同我講番係咁樣」。
他又坦言自己其實並非第一次入獄,他說過去懲教署人員的態度較兇惡,認為是次他們可能擔心他向區議員投訴,而態度有所不同,「以前問呀 Sir 攞牙膏,上次入去,佢可能追一兩日先會俾到我,以懲教署嗰角度咁講,我哋呢啲係政治犯,基本上我哋話想要啲咩,佢哋都可以即刻攞到俾我,依個分別已經差好遠」。
疫情初期,巿面上「一罩難求」,他說父母曾經因為沒有口罩而十多日無法前來探望,令他擔心家人情況,「我屋企人都上哂年紀,我爸爸退左休,70幾,我媽咪都挨住60歲,最誇張嗰期佢哋係連米都買唔到,因為根本係唔夠人搶」,他更一度自責 ,「如果我喺出面,憑我能力唔敢講話搶到好多,但係唔洗講話屋企連米缸都冇米」。
他情急下分別寫信給3名區議員,包括黃兆健、譚家浚及鄺俊宇,信寄出後一星期,他的家人已經戴著口罩前來探望,「我冇諗過,佢哋係短時間,兩三日,夾夾埋埋都俾左10盒口罩我屋企人」,「唔好意思在,我唔記得提屋企人,攞一兩盒就夠,因為驚可能仲有其他人需要,之後我都有寫番信俾佢哋道歉」。
被撕去一頁的禁書
他在訪問當日帶來兩本他在獄中的「精神食糧」,《消失了的連儂牆》及《反送中攝影集:我願榮光歸香港》,書的側面留有在獄中的編號。他說,他當時為了要帶入該本影集,需要面見懲教署的高官,「(他)喺我面前話有幾頁要搣左」,他翻開被撕走的一頁,他記得該頁是抗爭者撞破立法會玻璃的相片,「佢冇講(原因),總之話呢頁一定要搣」,「其實佢可以唔俾我入,但佢話搣一頁俾我入,權衡左之後冇辦法,因為除左我,其他手足都想睇下,回憶當日發生過嘅事,所以覺得一頁唔緊要」。


他說兩本書其後都成為了獄中禁書,無法再帶入,「其實我本身都唔想帶走,想留番俾其他手足,但呢兩本書對我嚟講嘅意義好大」,「提醒番究竟我哋經歷過啲乜嘢,同埋睇番啲我哋經歷唔到嘅嘢」。
無準備下加入抗爭被捕
1B手足說, 831 當晚他亦在現場,「我淨係見到一班唔知係唔係差佬嘅人,入左去打人,速龍裝束嗰班人,衝緊埋嚟,我對面有個大肚婆同有個兩歲嘅小朋友,我會寧願用身體去保護佢哋」,他說當時警方封站令他們無法從地面離開,他陪著該位孕婦沿隧道走到荔枝角站,他沒有透露太多當晚的細節,但他說當晚的經歷促使他在 9 月 6 日加入旺角站的示威。
他在當晚本來只是碰巧路過,「嗰陣係收工,如果唔係我都唔會一個口罩就咁就行落去」,他當時更染了一頭金髮,他當晚成功離開,唯事後在 9 月 11 日被警方截查,更被一名警員認出樣貌,將他拘捕,「當時嗰白衫就話『咦,咁熟口面嘅』」,「我相信係有啲內部通輯名單存在,如果唔係冇可能咁樣認到我」。
後來在保釋期間,於11月3日當晚,他說本來只是約了朋友在附近「打麻雀」,收到消息有警方走入太古城,便立即和朋友趕到現場,後來聽聞商場另一邊有人「斬人」,便衝往該處,他說他當日身穿粉紅色上衣,頭髮亦染上粉紅色,身上幾乎沒有任何裝備,被問當刻會否有猶疑,他果斷說「無」,「雖然我係明顯啫個頭,我今晚即時買盒美源髮彩番去染番黑佢」。
唯他後來與該名襲擊趙家賢的男子糾纏時受傷,「(他)冚我個頭落牆角、玻璃,我嗰下啲朋友想帶我走,但我真係行唔到,完全行唔到,有啲頭暈,同埋有啲想嘔,所以坐左喺到打算休息一兩分鐘就行,冇諗過一兩分鐘差佬咁快到」,他當晚被捕及送院,事隔數日後上庭,被拒絕保釋。「呢個情況係失左預算,但可能另一方面睇,可能嗰天整定我嗰日(被捕)」,他說假如當晚他沒有被捕,他推斷自己可能會在中大及理大的衝突中有更進取的行動,被告以更嚴重的罪行。


出獄後被跟蹤  改變抗爭角色
他承認當日的自己有點衝動,經歷過大半年的囚禁,他變得謹慎。6 月 15 日梁凌杰離世一週年當晚,他亦有走到銅鑼灣現場,他說會有點避忌,當晚沒有穿黑衣,唯仍未能避過警方的截查,「我淨係由皇室堡行番去SOGO(崇光百貨),咁短一條路,我俾人查左 4 次身份證,要望袋,仲要除左個護腕睇下有冇嘢收埋喺入面」,他認為警方的執法手段比過去更嚴苛,「之前係出去閘先會有差佬到,依家閘都未到,差佬已經到」。
他又說,曾有人提醒他出獄要格外小心,他發現出獄後首兩天疑似有人士跟蹤他,「我喺屋企樓下見到你,咁好正常吖,同一時間行出去都好正常,有乜可能我轉左幾次車,都仍然見到你嘅存在先」,不過他沒有打算追問那些可疑人士,「我唔想被消失,我唔知咩人嚟」,又言這個情況令他感到少許壓力,「嚟緊面對咩情況或者咩環境我係真係唔清楚」,「會唔會有一日話我跳落去自殺,會唔會去到咁樣呢,都唔知,係會擔心」。
「經歷過呢 7 個月,抗爭係要繼續嘅,但係街頭抗爭已經行唔到落去」,「我今次番出嚟,我已經決定左唔到最後嗰一刻,唔到最後嗰一個需要,我都唔會再行去前面,我會退番後去幫其他手足」。
他在出獄後與一名區議員簽定合約,擔任兼職區議員助理,「我自己坐過兩三次監,會知道入面嗰『玩法』係點樣,可以教到啲議員」。他又說,在監獄內不清楚外面情況,會有一種「虧欠」其他「手足」的感覺,希望藉議助的身份為獄中人士帶來外界消息,「我自己經歷過,知道咩消息係佢地接觸唔到嘅,我可以透過呢個方法同佢哋講,等佢哋可以放心啲」。

被問對同路人有甚麼寄語,他沉默數秒後說:「唔好再戇鳩鳩送頭」,他說因為自己經歷過,更不希望同路人有同樣遭遇,「佢地有啲未入過去嘅,就係會稍為投訴,就會落得俾人懲罰嘅下場」,「鎖左獨立囚禁,有一個手足直頭俾人丟左去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好慘」,「我會情願我坐哂,都好過有啲唔識『玩』嘅手足入到嚟,而咁樣俾人整,我唔想咁樣」。
「轉個模式再行落去,總會有第二次機會」,他引2014年雨傘革命時,群眾離開夏慤道時掛上的標語 「We‘ll be back」,「隔左5年咋嘛,隔左幾年可能仲大鑊」,「唔應該再俾藉口差佬拉人」,他又籲同路人留有用之軀,「入面唔係想像中咁難受,但唔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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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侍應認毀港鐵設施囚8月 維修費達110萬 官著循其他方式處理

2020-05-13

旺角港鐵站去年9月遭示威者大肆破壞站內設施,其中一名男侍應涉嫌用消防喉及行山杖損毀入閘機、售票機、電視熒幕等,港鐵估計總維修費用達110萬元。早前申請破產令的男侍應今(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案件是有組織、有規模犯案,判被告監禁8個月。因控方申請的賠償款項超過裁判法院有權審理的金額,羅官建議控方考慮循其他方式處理。

(中段個人資料內看)


裁判法院只可處理不高於10萬的賠償
控方申請被告就其破壞的設施賠償,但因裁判法院只可處理不超過10萬元的賠償令,羅官遂著控方考慮以其他渠道處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還柙8個月,他明白不應此方式發洩不滿,日後若要示威也只會參與和平的活動,如出現暴力事宜會即離開。辯方又呈上求情信及破產管理處的文件,指被告願意賠償,會與破產管理處商討如何賠錢。被告了解會被判監,但盼法庭考慮較低的刑期。

官指事件有組織有規模
羅官形容案件明顯是有組織、有規模的大型行動,事件中多人行事,被毀的設施不少。他以監禁一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減三分一刑期,最終須入獄8個月。
案件編號:WKCC346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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