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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4醫生擅摘11死者器官- 陸姓醫生在出獄後表示自己摘取器官的工作可能存在違規但屬單位「公派」行為

 陸姓醫生在出獄後表示自己摘取器官的工作可能存在違規但屬單位「公派」行為


4醫生擅摘11死者器官

2021年4月19日


【明報專訊】江蘇、安徽兩省4名公立醫院醫生,早前涉「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故意毁壞屍體罪,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至28個月。其中陸姓醫生在出獄後,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交申訴,表示自己摘取器官的工作可能存在違規但屬單位「公派」行為。


據內地媒體早前報道,4名涉案醫生分別是南京市鼓樓醫院主任黃姓醫師、江蘇省人民醫院主任陸姓醫師、安徽省懷遠縣人民醫院原深切治療部楊姓主任,以及淮北礦工總醫院王姓醫生。其中,黃、陸曾是所在醫院的OPO(器官獲取組織)工作人員,王是OPO聯絡員。2020年8月18日,安徽蚌埠中院終審裁定,認定黃、王、楊參與11宗,陸參與1宗相關非法手術。


「封面新聞」報道,陸姓醫師出獄後,於今年3月向安徽省高院提交申訴,不認可終審裁定中關於其「非法手術」的認定,稱2018年2月14日,接醫院OPO工作人員電話赴安徽懷遠縣進行器官摘除手術,手術在救護車上完成。其承認未查閱器官捐贈相關文件屬違規,但認為手術仍屬單位「公派」,而非早前終審裁定中的「私下幫忙」。


https://life.mingpao.com/general/article?issue=20210419&nodeid=1618771701672


擅摘11屍肝腎 4醫生及2同黨判囚

2020年11月27日


安徽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一宗非法摘取屍體器官案,6名被告在沒有紅十字會人員監督、未經死者家屬簽字同意下,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肝腎等器官,分別被判刑。據報道,被告當中4人為醫生,各人在假冒救護車上進行摘除器官手術,並偽造器官捐贈文件。


內媒周三報道,32歲男子石祥林與母親李萍2018年2月時遭遇車禍,李女傷重不治,石男受傷住院。石男出院後得知母親的肝臟和腎臟在死亡當天被捐出,但他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查詢時,卻未查到母親承諾捐贈器官的訊息,於是向衞生部門和司法機關反映。


假救護車上 開刀取器官


警方同年4月拘捕懷遠縣人民醫院ICU主任楊素勳,數天後,淮北礦工總醫院醫生王海良、南京市鼓樓醫院主任醫師黃新立,及江蘇省人民醫院主任醫師陸森也先後被捕。

今年5月,懷遠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黃新立、王海良、楊素勳、黃超陽、歐洋及陸森,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肝腎,其中黃新立、王海良、楊素勳參與11宗,歐洋參與8宗,黃超陽和陸森參與1宗。


判決書指出,當得悉病人無法搶救或家屬放棄治療時,楊素勳便以醫院ICU主任身份找家屬商討捐贈器官,並簽署「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表」。之後被告安排白色客貨車假扮成救護車,並套上假車牌,將死去的病人接走,直接在車上進行器官摘除手術。按規定,獲取捐贈人體器官必須有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在場見證,而被告往往通過偽造簽名等手段來辦妥手續。


3人上訴 法院維持原判


懷遠縣人民法院今年7月一審認定各被告犯故意毀壞屍體罪,其中黃新立判囚2年4個月、王海良判囚2年、楊素勳判囚2年2個月、黃超陽判囚10個月、歐洋判囚1年1個月,而陸森則判囚1年。黃新立、王海良、楊素勳和陸森其後上訴,今年8月於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被駁回,法院維持原判。本報綜合報道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201127/mobile/odn-20201127-1127_00178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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