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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

過去兩年我聽聞福音派及其領袖的事情

過去兩年我聽聞福音派及其領袖的事情:
鹹濕魔爪
太太墮胎
與小電影明星行騙
毆打妻子
騷擾小朋友
白人優越主義者
納粹份子
做完壞事後上教堂,揚一揚聖經,自覺被寬恕後,再次犯罪....
No!!!!!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之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消滅眾敵人的烈火....."
"嘗過天恩的滋味....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再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新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耶穌則說,甚麼罪也可得到赦免,唯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得道知罪後而犯,就是褻瀆!
聖經還說,他們在審判後的下場,將會比不信的還慘!
利申: 福音派宣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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