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紐倫堡】
1932年開始的Tuskegee梅毒臨床試驗,由國立衛生研究院(PHS)資助,研究人員對參與者宣稱,是為了治療敗血病(Bad Blood),是對國家有益對自己有效的治療,還有免費醫療、飲食、保險等吸引人參與,是不是很熟悉?
雖然1947年已有針對納粹不人道實驗的紐倫堡守則(Nuremberg Code),1964年亦有更廣泛監督人體試驗準則的赫爾辛基宣言出現,但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決定繼續研究。而研究人員為了繼續進行實驗,故意不對患者施以有效治療,甚至企圖阻止患者接受有效治療。實驗在1972年被揭發,1973年結束,歷時26年,到1997年才作賠償及道歉。
信國家的衛生處、疾控中心、研究人員,他們一定都會對人民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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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公約(The Nuremberg Code)¹
一、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
#繞過立法程序立国安法唔係正常法律
#繞過疫苗監管程序嘅疫苗係正常疫苗
https://www.facebook.com/349165895166373/posts/4034496553299937/
| Also MUST WATCH "Dr. Reiner Fuellmich powertalk: "WE HAVE THE EVIDENCE!" - We Need A Nuremberg 2.0!" https://www.bitchute.com/video/lNcDxtHFZg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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