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集會 抗議司法輕判性侵兒童
林楠森
更新時間 2010年 9月 25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7:53
BBC中文網台北特約記者
示威者要求政府對性侵兒童者採取更嚴厲懲罰
數以千計的台灣民眾周六在台北的總統府前集會,抗議司法對性侵兒童的判決過輕,並要求淘汰不適任法官。
這場抗議的導火線是日前法院審判數起幼童受到性侵害案件,法官引用的法條與判決引起爭議,民眾迅速在互聯網上串聯表達不滿,並組織抗議活動。
在此一稱為「白玫瑰運動」的示威集會上,不少民眾帶著年幼子女參加,他們手持白色玫瑰,要求政府對性侵兒童者採取更嚴厲懲罰。
抗議者要求政府將性侵兒童法條的保護對象,由目前的七歲以下兒童擴大到十四歲以下,並對司法提出具體改革要求。
「淘汰不適任法官」
台灣的司法在解除長年戒嚴後作出部分的改革,比如為了免除政治對司法的指導與控制,而對司法官給予終生職位的保障。
此一保障的目的是希望法官能獨立審判,不像往日受行政體系指揮,但抗議的民眾要求,司法體制應該也要淘汰不適任法官,使其不再受到終生工作保障。
台灣民間一直有呼聲,要求在保障法官終生職的同時,也要有淘汰不適任法官的配套改革,而在最近這幾起兒童性侵案成為焦點後,引發更多民眾的聲援。
這樣的改革涉及了《法官法》的制定,總統府對此一要求表示,目前研擬的草案已訂有司法官評鑒,監督與淘汰機制,並希望該法盡快送立法院審議,早日完成立法。
引進專家證人
台灣法官對其審判案件具有極大裁判權,若干法官以「心證」引用的法條與判決引起社會質疑,其雖然涉及法律適用的不同解釋,但往往成為社會焦點。
相對於過去,目前司法體系對犯罪嫌犯採取無罪推定原則,除了對死刑判決更為謹慎下,對其它犯罪行為懲罰也較戒嚴時期相對較輕。
以引爆這次民眾抗議的連串判決來說,法官引以性侵者未明顯違反受害幼童意願理由,而對嫌犯採取相對較輕判決,或以幼童陳述被性侵的時間與醫師判斷有出入,而判嫌犯無罪。
針對這樣的判決,抗議民眾對此要求司法應引進專家證人制度,並要求未來司法能採取類似日本的改革方向,擴大公民的參與。
總統府發表的聲明說未來在偵辦及審理兒童性侵案件時,可思考與專家合作以借重其專業判斷,同時也支持對擴大妨害性自主保護對象的相關修法。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09/100925_taiwan_demo.shtml
是法官水準偏低抑或香港司法完全淪陷?!
司法及公義末日潮
最高法院:企業可以收買法官團
五角大樓無視員工兒童色情
5,200名五角大樓僱員購買兒童色情物品! (為什麼這不是一個更大的故事?)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