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大誰惡誰正確,金管局行為都變小學鷄,有無法律效力?睇下美國公司點做咪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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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今日金管局出左份聲明話外國制裁無法律效力,點知就有網民搵返2017年嘅海關呼籲大家留意美國制裁嘅通函出黎。
2017年嘅海關提醒各金融機構,要時刻留意SDN名單,留意有無恐怖分子使用金錢服務交易,當中講到明話要留意「美國行政命令、各項法例及規例所指定的與恐怖分子相關的指定人士及實體」。
雖然喺SDN名單中,呢十一位高官就唔係全球恐怖分子(Specially Designated Global Terrorists,簡稱“SDGT”),但似乎過去港府都好慎重地執行美國制裁。一去到賣港官員被制裁,就即刻龜縮,完全唔敢正面回應。
一旦同SDN做生意,受美國制裁嘅係私人銀行,又唔係金融管理局,而家金管局為左表忠而「我請客,你埋單」,你估私人銀行會唔會制呀?
淪落如此,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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