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旦啦,香港法治早就無咗,而家講的是人治;
會長講的歪論不就讓你看到在人治中,一個奴才怎樣順應主子的心意用肺説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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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都誤導大家,放火、打人係破壞治安,而可以破壞法治的,只有政府及政客。當各泛民政客都強烈地爭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係力爭合理法治;反而香港政府拖延成立時間,甚至拒絕,就係破壞法治!一個會長居然咁都搞唔清楚法治係乜!就出來公開批評!唔該律師公會審議取消佢會長資格!唔係講錯嘢!而係佢令香港人對律師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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