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們,你切切的犯罪了,你犯的是「平庸之惡」!
2019/6/13
這數天的事態演變,我亦不用多說。林鄭是衰、建制是衰,但警察們,你們今天所做的,亦別以為用一句「我執行任務啫」而可以開脫!今日流傳一個名為「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提到「不執行上級命令(開槍)是有罪;但是,你打不準是無罪」。我卻認為,並不是這樣的 —「執行上級(道德上錯誤的)命令」,就是有罪啊!!!!
「平庸之惡」的起源
大家也許懂得一個字眼,叫「平庸之惡」,但你又知道其出處嗎?「平庸之惡」之詞,由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提出。1961 年,鄂蘭以《紐約客》特約撰稿人身份,現場報道納粹德國前高官艾希曼的審判 [1]。阿道夫.艾希曼,執行猶太人大屠殺的前高官,亦被稱為「納粹劊子手」。鄂蘭於其著作《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中,提到艾希曼認為起訴他謀殺罪是錯的。他認為自己「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就這個問題來說 — 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
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 [2]。鄂蘭最後在書中提出:「邪惡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鄂蘭真正要指出的,是艾希曼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沒有思想能力(thougtless)-而這,就是平庸。
警察們,你切切的犯罪了,你犯的是「平庸之惡」!
回說今日,我求求大家,別再覺得警察們「無罪」、「佢地都是做嘢啫」。拜託,現在警察的角色,就和艾希曼如出一徹!即使是警察,都有個人執行與思考力、你可以選擇拒絕上級的指令(當然你需要付代價)!或者,你可以 hea 做!但你們無!盲目聽從上級命令,對手無寸鐵的市民用催淚彈橡膠子彈的,是你們!因你們「邪惡的平庸」、那缺乏思考能力的平庸(就如艾希曼一般),讓你們成為「香港劊子手」!
要是你們有思考力,請你們立刻辭職、脫離不仁不義的警隊!
comment:
Now you know what quality and loyalty and dignity our hk policemen have. They are gangsters with license and salaries pay checks. Most of them only follow the orders without righteousness , many of them even thinking they have supreme powers than hk people, so many over power were used to hurt people. It’s time to reform the police values. Their power are not from hk government, they are servants of hk people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5%AF%9F%E5%80%91-%E4%BD%A0%E5%88%87%E5%88%87%E7%9A%84%E7%8A%AF%E7%BD%AA%E4%BA%86-%E4%BD%A0%E7%8A%AF%E7%9A%84%E6%98%AF-%E5%B9%B3%E5%BA%B8%E4%B9%8B%E6%8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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