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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作者對蘋果事件入肉露骨的分析

 作者對蘋果事件入肉露骨的分析





作者:

港共對壹傳媒集團和《蘋果日報》趕盡殺絕,讓香港人連買一份報紙這個簡單的日常舉動都立即變成一種政治宣言。


100萬份被搶購一空,這裡可能有人要被問責了:你們怎樣辦事的,竟然給予他們出紙的機會?竟讓香港人可以表態?讓外國傳媒有了畫面?


國安拘捕公司高層和凍結資產,是外國傳媒總結《蘋果》停刊的兩大原因,新加坡的CNA引用法新社的報道這樣演繹:


「凍結《蘋果日報》資產的決定也暴露了當局現在有權追查任何被視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公司。多家國際媒體公司在香港設有地區總部,受到寫入該市小小憲法的利商法規和言論自由條款所吸引,但許多本地和國際媒體都在質疑他們在那裡是否還有未來。」


在法新社的原文,更獨特地放大了這一句:


「It does not require a court order.」


不需要法庭命令也能令一間傳媒機構倒閉,這才是令外國吃驚的地方,也是港共(他們未必意識到)做得最錯的地方。


在2000年,即使是伊朗最高權力哈梅內伊下令16間報社禁刊,也需要透過司法機構發出法諭。可是,今次《蘋果》禁刊有收到任何法庭的禁制命令嗎?


換句話說,如果港共是按照既定程序,向法庭正式申請禁止出版的禁制令的話,外資可能還會覺得:「嗯OK,還是跟規矩辦事的。」但他們今次向外資示範了甚麼是政治迫害,政府怎樣不需要判決和程序都可以輕易滅了一間企業。這種傷害才是不可補救的。


或許,他們只是一心想拔去肉中刺,急於完成政治任務而不擇手段;有人覺得這樣更好,因為有更大的阻嚇效果,卻不自覺犯上了致命的政治錯誤。為了逼使一間傳媒停運,竟然連斷電和收回土地也出來,一切都是非正式的。一個已經成功控制所有機構的政府,居然連一張合格的禁令文件也拿不出來,只能用黑社會式旁敲側擊的方法,逼使裡面的人「交樓」。外國投資者見到香港變成這樣,會有甚麼觀感?這就是你們所說的「更安全的地方」?


更諷刺的是,既然甚麼手段都可以不擇了,卻居然容讓100萬份報紙可以成功出車,被市民搶購,能夠用行動表達政治訴求,以收藏品的形式無處不在地潛伏在萬家燈火之中。這豈不是雙重的政治失敗嗎?


又要做得揚,又要陰啲陰啲,這就是人治特色的人格缺陷。他們本想對外證明香港還剩下一個有效的技術官僚政府,卻親手用行動證明了,呢樣已經唔存在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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