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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笑死,泛民被人篤爆封咗後路,連本民青政軍師鄭立也被打手屈成熱狗😂

笑死,泛民被人篤爆封咗後路,連本民青政軍師鄭立也被打手屈成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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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泛民跟住落黎會勸義士認罪

算了, 我坦白點.
誰叫我是以 logistic 也就是後勤角度去看問題的人.

綜合這幾天的新聞, 整個套路很明顯. 因為現在這麼多人被控, 612 基金發覺自己根本不可能夠錢去打這麼多的官司, 相信就算繼續籌也不夠, 因為官司本來就很貴, 而這是幾何乘數. 這點在吳律師的文章裡也很清楚的說明了.

只要認真去打, 結果將會是基金用盡在律師費, 但官司全部打不完, 出現了巨大的財政漏洞. 所謂的司法災難和負擔, 不是指政府會有災難降臨, 而是基金會有災難降臨.

那個災難就是打官司打到乾塘, 這已是數學可計算的結果. 在那篇文章也計算了出來. 如果最後官司都打輸或打不完, 612 本身對抗爭者的 promise 及信用也會破產.

站在他們的立場, 他們想要防止這件事發生, 只有一個辦法, 那就是將要打的官司控制下來. 也就是減少要打的官司的數字, 而要達成是有幾個可能性:
1. 政府盡量撤控
2. 減少抗爭活動, 減少被告者增加
3. 被告者及早認罪

綜合這三點, 你可以看出為何會有散水黨, 散水黨並不是因為真的相信道德或者和理非, 那只是說給你們聽的理由. 散水黨存在的真正原因, 除了政府想要散水之外. 就是許諾幫大家打官司的人, 想要停損, 停止日後的成本上漲.

因此他們會是 hardcore 的散水黨, 任何時候都會是散水黨, 即使不願意講出口但心裡也會想要抗爭停止. 因為只要抗爭延續, 被捕的人數就必然會增加, 只是快慢的問題. 只有抗爭完全停止, 那才能夠將事情控制在一個基金可以承受的官司數.

那麼, 已被告的人呢? 他們大多不會認罪, 如果律師們勸他們認罪, 他們多數覺得被出賣甚至反感.

而他們留意到對於政府而言, 這麼多人被審, 應該也是司法以及日後監獄的負擔. 因此他們想, 可以以這一點, 跟政府一人讓一步. 只要減刑的話, 就會導致以下的結果:
1. 政府的司法負擔減少
2. 要被囚禁的人的年期減少, 監獄負擔減少
3. 更容易說服被告者為了讓法官減刑期而認罪, 刑期三年, 半年, 若認罪扣減三份之一, 就是兩年與四個月, 再減去被扣押的日數. 認罪就變成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

比起漫長痛苦的官司, 接受一兩年的刑期就斷案對很多人來說是會考慮的.

也就是說, 政府與建制派讓的一步是將法律減刑, 而律師與基金讓的一步就是說服多些人認罪, 雙方都能夠因此而得利, 至少可以減少負擔. 甚至抗爭者也會因此坐少了, 表面看起來就是三贏的方案. 剩下來少數的官司就用基金去打, 再加上籌款, 或許可勉強打得完. 但恐怕只能打有限的人數.

當然, 政府贏最多, 因為抗爭者認罪就加強定性為暴動的說服力, 其次是基金, 他可以不破壞自己的信用, 把事情玩到最後. 至於抗爭者呢? 那就一半一半, 如果還堅持下去的抗爭者, 會覺得被出賣, 但已經被透支盡只想停損的抗爭者, 他損失的時間會減少.

所以才會提出減刑, 以及同時提出司法災難一說, 時點已很明顯, 就是出口術想要政府和建制派讓一步. 去換取 612 基金不因為過載而毀滅.

但當然, 這背後自然是攬炒的對立, 那就是妥協, 司法過載本來就是攬炒的一部份. 使法庭的處理量 overlord. 也就是馬丁路德金抗爭手段之一「坐爆監獄」, 減輕了政府的負擔, 政府就有能力吃下所有人的暴動罪, 也收下了那麼多人認罪的結果, 就是抗爭的終結.

他們想要的抗爭結局, 就是減刑認罪. 因此若私人草案通過了, 我可以合理推斷接下來就是律師會開始勸抗爭者們認罪了. 每有一人認罪, 政府和 612 都會鬆一口氣.

這是我的判斷, 說出來的我應該很乞人憎, 但請證明我的分析是錯的. 律師們將會支持抗爭, 絕不會勸為公義與民主而戰的抗爭者們認罪, 是我狗眼看人低, 以小人之心度你們的君子之腹, 那我實在不介意認錯, 我也不想說中.

證明我錯的方法, 就是別勸人認罪.
如果你們會拿刑期去勸人認罪呢? 我恐怕是說中了.

當然如果建制派和政府不吃這一套.
直接打你臉, 那這也不重要了.

如果我說中了, 我反就質問, 你們這些律師知道在這個香港史上其中最有龐大關鍵的抗爭中, 抱著想要勸人認罪的目的是代表了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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