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台灣不設「紅燈區」擬合法化「一樓一鳳」

台灣不設「紅燈區」更傾向於香港模式林楠森
更新時間 2010年 10月 1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4:35
BBC中文網台北特約記者
內政部長江宜樺說,學者專家都主張不宜開放大規模公司型態的性工作模式。

台灣政府計劃開放性交易合法,其開放措施不打算採取荷蘭那種設立紅燈區的模式,而將類似香港允許小規模的合法賣淫。

台灣內政部說性交易的除罪化是行政院的既定政策,其方向是賣淫與嫖娼者都不受到處罰,但拉皮條仍將列為非法行為。

內政部最近一段時間召開多場公聽會與座談會,部長江宜樺說,學者專家都主張不宜開放大規模公司型態的性工作模式,但應容許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型工作室的形態。

據其規劃這種類似香港「一樓一鳯」的性交易者,其工作的地點不得在住宅區,學校,或是宗教寺廟的一定距離內。

受到質疑
不過這樣的計劃即使執政黨的立委似乎也沒有太大信心,多名立法委員周四在立法院對江宜樺提出質疑。

一種質疑若不將合法性交易集中在特定紅燈區中,反而使得性交易產業開枝散葉地散佈在全台各地。

立委吳育升以「全島皆娼」來形容此一可能的現象,他並質疑性交易者若在學校附近營業,當局在實際上將難以查獲。

立委蔣孝嚴以最近台灣破獲了一起來自中國大陸的應召女,到門禁森嚴的毫宅進行性交易為例,表示對開放「個體戶」性交易必須要慎重。

有待決定
台灣在多年前廢除紅燈區公娼後,按法律規定賣淫是非法行為,但是各種方式與名義的性交易始終無法禁絕。

若以眼下法律仍禁止性交易的情況來說,全台各地的酒店,應召站,或互聯網上援交,都是人們並不陌生的現象。

台灣內政部稱,專家的意見是性交易應「除罰化」,但不應將賣淫產業化或商品化。

內政部表示將會對開放性交易進行民意調查,並將會邀請台灣的法務部,衛生署,勞委會等各單位提供意見,再由行政院的人權保障小組作出最後決定。

就眼下來說,當局對開放性交易的許多相關細節仍未確定,比如政府是否對賣淫的所得課稅,就是一個尚無答案的問題。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10/101014_taiwan_sex_industry_by_linnansen.shtml

台擬合法化「一樓一鳳」
2010年10月15日(五)
【本報訊】台灣為落實性交易除罪化,曾考慮以設立紅燈區管理性工作者,但外界普遍反對。內政部與相關單位及學者研究後,初步擬定將批准性工作者以「一樓一鳳」,或三至五人的小型應召站方式經營,但有立委擔心將演變成「全島皆娼」。

《中國時報》報道,內政部再度邀請相關部會、地方政府代表與各界學者開會後,終於對如何管理性工作者有了初步構想。基於外界對設立紅燈區有意見,多數縣市也排斥於自己地方有紅燈區。

因此當局初步擬定,將批准性工作者以「一樓一鳳」的個體戶形式,又或三至五人的工作室模式經營,排除公司化、企營化。此外,經營地點不能設在文化區、教育區、住宅區或寺廟附近。

立委恐「全島皆娼」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證實消息,並指當局對此建議有相當高的共識,相關結論會送十二月召開的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討論。

但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批評,不設性交易專區的做法,恐怕將演變成「春城無處不飛花」,等同「全島皆娼」。曾擔任嘉義縣長的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也認為,這做法等於把管理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01015/00178_010.html?pubdate=20101015

台灣排除設紅燈區(明報)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11:25
台灣 內政部門昨舉行座談會,達成「性交易除罰化」等多項共識,排除「紅燈戶專區」的經營模式。

多數與會者認為,性工作者可採「一樓一鳳」個體戶或3至5人小型個人工作室的經營模式。但是,台灣不宜採專區方式規劃,因為這會造成專區「污名化」,引起附近居民反彈。

台灣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學者認為性交易「除罰化」可行,但不宜「產業化」,除罰化後不宜採專區方式規劃,經營地點應採負面表列,內政部會尊重聽到的意見,朝此方向來做。

在「除罰化」的管理方面,學者認為,應以不影響兒童及少年發展為核心考量,避開兒少的活動區域,在採負面表列方式上,應規定哪些地方不能從事性交易,例如住宅區或文教區,也方便警方執法。

台灣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批評,政府未針對性產業訂定管理專章,也沒說清楚究竟是想限縮性產業,還是希望性產業更繁榮?內政部有逃避職責及變相鼓勵性產業之嫌。她認為,性產業帶來的治安、性病等社會成本非常高,應將處罰嫖客的罰金視同「國民健康捐款」,用於幫助弱勢婦女的福利及就業機會。

(中通社)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014/4/kpmt.html

10港女被誘拐加國賣淫 華人主腦月賺百萬紫藤:甚至登廣告坑人
(明報)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10名香港女子被人「賣豬仔」往加拿大 後,更遭「賣落火坑」強迫賣淫近兩年,直至近日始被當地警方救出,警方並拘捕一名華裔主腦。

事件轟動當地華人社區,但有本港關注性工作者組織指出,加港地下跨國「販賣人口」情况很普遍,不法分子甚至登廣告吸引本港婦女遠赴非洲 賣身,但部分人上路時根本不知情。

入境處 ﹕未接求助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至今並未接獲相關港婦的求助個案,處方會繼續留意事態發展,又呼籲在外的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協助在外居民小組」 24小時求助熱線,電話﹕(852)1868。警方則指事件為個別個案,拒絕評論,亦未透露是否向加拿大警方提供協助。

加拿大皇家騎警卑詩總部發言人麥克勞克林向加拿大《明報》表示,跨國賣淫集團的47歲華裔主腦李建豐(譯音),是警方長期監視的目標,一直以「販運人蛇」方式將約10名女子,由香港誘騙至溫哥華 ,然後將她們軟禁在列治文、本那比、高貴林及素里等4個城市的連鎖式「私竇妓寨」內強迫接客,失去人身自由。這些妓寨位於普通的住宅單位或獨立屋,表面與正常民居無異,蛇頭為了逃避警方,港婦被迫經常搬竇,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私竇妓寨表面與民居無異

警方指李透過二手網站Craigslist招攬顧客,每周從這些婦女身上可賺取高達4萬元加幣肉金(約30萬港元,即每月約120萬港元)。警方經過長達兩年的調查,終於搗破李氏集團,他被控一項賺取賣淫所得,以及4項經營妓寨控罪。警方救出的10名港婦,年約30至40歲,另有部分女子較年輕。他強調,這些港婦在前來加國時,部分根本不知會被賣入「火坑」。其中一名原本家住東九龍區的港婦,自2009年初被拐騙到加拿大後,如今身分已屬非法居留。

麥克勞克林指出,10港婦已由卑詩省府接手照顧,提供住宿、醫療及其他服務,但她們大多不識英語,也不願出庭作證,警方擔心沒足夠證據將李建豐定罪。

不識英語 警憂難頂證主腦

本港關注性工作者組織紫藤發言人吳雅珊表示,這種加港「人口販賣」其實很普遍,不少性工作者「年紀大了,在香港再無能力生存,加上本地經濟轉差,很難接客,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國,加拿大是其中熱門的地點,有些人甚至去了非洲」。

紫藤﹕老了難生存 出國很普遍

吳指不法分子經常登廣告,以高收入的工作吸引婦女,部分人根本不s知道其實要操皮肉生涯,但她們出國後,只能依靠蛇頭,路途非常危險,「要賣了你,其實很容易」。

她說,這些婦女在當地沒有資訊,不通語言,就算走脫後報警求助,也會先被視為人蛇,要自己證明被迫落火坑,供出主腦。吳雅珊預料這批港婦要留在當地一段長時間當證人。紫藤呼籲港府主動向這些無助的港婦,安排他們稍後返港。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014/4/kq3r.html

台灣各地可自行設立「合法紅燈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