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日走漏眼這單可疑燒炭自殺案,沒有提到遺書,不知這對男女什麼關係,活到七旬還需要理會世俗眼光而殉情嗎!?住豪宅要為衣食愁嗎?又不是沒伴孤單寂寞厭倦人生。
給個要死的理由來説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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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地豪宅單位雙燒炭 一對七旬男女送院後不治
2019-09-30
凌晨近4時,港島跑馬地一豪宅屋苑發生雙燒炭事件。現場為大坑龍華花園第一座一個單位,據報一男一女,被發現在單位內燒炭。救援人員到場破門入屋,發現屋內一對男女俱昏迷不醒,兩人分由兩輛救護車,急送灣仔律敦治醫院,惜雙雙搶救後均告不治。
警方表示死者為一對七旬男女,男死者姓李,女死者姓馬。警方正調查事件,在現場檢走一個鑊,暫列作「自殺」案跟進。龍華花園為區內豪宅屋苑,1986年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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