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庭拒絕給法輪功合法地位
更新時間 2011年 2月 7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7:49
中國認定法輪功為邪教
印尼首都雅加達一家法庭星期一(2月7日)拒絕了法輪功針對印尼當局禁止法輪功在印尼註冊為合法組織的決定提出的上訴。
印尼國家行政高等法院說,這起內政部去年6月17日發佈的指令引發的案件不在其管轄範圍。
據《雅加達環球報》(Jakarta Globe),法庭還表示「得以使該案能夠進行的正式要求」沒有得到滿足。
報道引述法輪功委派律師默罕默德·伊斯努爾(Muhammad Isnur)說,「法官爭辯說,內政部的政令沒有法律意義,這是荒唐的。」
法輪功2003年和去年提出的在印尼註冊的申請均遭印尼內政部拒絕。
中國認定法輪功為邪教,監禁了許多法輪功成員。
中國否認迫害法輪功,但是聯合國公布了中國當局侵犯法輪功人員人權案例的若干文件。
《雅加達環球報》引述印尼大學國際關係專家班塔爾托·班多羅說,由於與經濟大國中國的關係,對印尼當局來說,法輪功是個棘手的問題。
他說,「中國佔了上風。印尼可以接納逃離中國的法輪功人員。而承認法輪功在印尼是合法組織則是另外一回事。」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1/02/110207_indonesia_falungon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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