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有同道Page講開示威者與警渣武力不對等的問題,指不走私軍火根本無得打下去。
我有點意見。首先不講走私軍火的難度,香港示威者的體力根本承受不了槍械的後座力,再加上完全無受過槍械操作,和實彈射擊訓練。準繩度成疑,更有機會誤傷自己和戰友。
其次,示威者至今日的武器充其量只是棍棒之類的鈍器,甚至只是無力的雨遮,連冷兵器戰爭中的利器都未出動,要他們操作槍枝,根本是越級挑戰,不切實際。
其三承上,利器的殺傷力不比槍枝低,常言「短刃搏命,長劍護身」,長武是用來拉開與敵方距離,以保命為先。而短兵則是埋身肉搏,筋鍵肌肉可以割斷,關節臟器可以刺穿,既用命搏,也決心奪人性命,至人於死。
刀刃利器的傷害之大,見藍屍使用就知道,即使體力不足,沒學過武術,就算一個婦孺擎起刀刃相向,有一定殺傷力和阻嚇力,當然最好學過少許技術,否則容易被人奪刃反殺。
之前外國有樁持槍警被持刀歹徒殺死,新聞重提開槍的「廿一英尺原則」,指出即使警渣舉槍瞄準,最好與目標保持廿一英尺距離才安全。否則容易開槍不及被刀刃傷及。
所以"You no Gun"並非接受失敗的理由,能否衝破殺傷人類的心理關口才是至勝關鍵。
#革命
節錄自【#蒙面打手】第89集︱示威爛仔交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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