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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

美林高盛涉詐騙 震動華爾街

美國證交會指控高盛欺詐投資者
更新時間 2010年 4月 17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3:06
高盛集團的股票重創逾12%。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高盛投資銀行2007年在美國房地產市場開始陷入衰退時欺詐投資者。

美國證交會指控高盛當時沒有如實披露相關的利益衝突,並稱高盛銷售一種注定要失敗的次貸產品,並對投資者隱瞞一些重要信息。

證交會還說,該產品是一種很複雜的新產品,但高盛所使用欺詐手段很簡單,而且並不新鮮。

高盛對此回應說,這種指控毫無根據,並將捍衛它的名譽。

美國證交會指控高盛集團及其在倫敦辦公室的其中一位副總裁法布裏斯·圖爾在美國房地產市場開始陷入衰退時欺詐投資者,投資者因此遭受的損失可能超過10億美元。

消息公布後,高盛集團的股票重創逾12%。

信息披露
美國證交會說,高盛當時未能如實披露一項「重要信息」,即高盛集團其中一名客戶「保爾森公司」曾幫助挑選哪些債券被重新包裝作為次級房貸相關金融產品。

約翰·保爾森在金融市場獲利數十億美元。

美國證交會稱,高盛打包並營銷了一種與次級房貸擔保證券表現掛鉤的合成式債權抵押證券。

這些合成式債權抵押證券後來在2007年被賣給投資者。

可是,高盛並沒有如實披露保爾森公司曾預計這些證券價值將下跌。

美國證交會說,投資者所不知的是,保爾森公司在選擇哪些證券作為次級抵押貸款相關金融產品時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為一旦這些證券違約,保爾森公司將獲益。

證交會聲明說,總而言之,高盛在保爾森公司的要求下安排了有關交易,為了其經濟利益,保爾森公司極大地影響了有關次貸金融產品的選擇。

但高盛否認有任何過錯,並稱有關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

高盛說,高盛不僅沒有從這筆交易中獲益,還損失了9000萬美元。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0/04/100417_goldman_sachs_accused.shtml

高盛被控欺詐 衝擊市場
(明報)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08:10
美國 證交會控高盛集團欺詐投資者,令市場憂慮金融海嘯餘波未了,歐美股市和油價金價應聲急跌。

美股三大指數經歷自今年2月4日以來跌幅最為慘烈的一天,道瓊斯 指數急跌126點收市, 美國媒體感嘆,「好不容易復蘇的金融市場又被高盛的一只鞋子打下去」。

高盛股價更是一路狂泄,每股價格一天內跌去20美元 ,最終以160美元收盤,跌幅超過12%,這是高盛近15個月以來的最大跌幅。其他美國大型金融機構如花旗集團 、美國銀行 也同遭連累,股價連聲下跌,金融行業股票幾乎無一幸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向紐約 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高盛集團在涉及次級抵押貸款業務金融產品問題上,涉嫌欺詐投資者,造成投資者損失超過10億美元。

高盛集團被指控銷售了一種基於次貸業務的抵押債務債券(CDO),但高盛沒有向投資者透露該CDO的重要信息,特別是未向投資者披露美國大型對沖基金 公司——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對該產品做空的「關鍵性信息」。

美國證交會稱,為這項交易,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2007年向高盛支付了約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行銷費用,但投資者因此蒙受的損失超過10億美元。

遭到起訴的還有高盛副總裁圖爾,美國證交會指控他對這起欺詐案負主要責任。

美國證交會執法部門主管庫薩米認為:「這種產品是新的且很複雜,但其中的騙術和利益衝突並不新鮮。」他指出,高盛的錯誤就是一方面允許一客戶做空該金融產品,另一方面卻向其他投資者承諾,該產品是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推出的。

高盛集團回應稱,證交會對該公司的欺詐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該集團將「強力抗辯」。

高盛是美國最大的投資銀行。這宗訴訟被認為是美國政府打擊金融危機期間金融衍生品欺詐的一次關鍵行動。

(綜合報道)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7/4/hjo4.html

美國証交會指控高盛集團欺詐 投資者損失超10億
2010年04月17日07: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美國証券交易委員會16日將高盛集團訴上法庭,指控該集團及其一位副總裁在美國房地產市場開始陷入衰退時欺詐投資者,在一項與次貸有關的金融產品的重要事實問題上向投資者提供虛假陳述或加以隱瞞,投資者因此遭受的損失可能超過10億美元。高盛集團當天回應稱,上述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

  美國証交會指控稱,高盛設計並銷售了一種基於住宅次貸証券表現的抵押債務債券(CDO),高盛沒有向投資者透露該CDO的重要信息,特別是未向投資者披露美國大型對沖基金公司——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對該產品做空的“關鍵性信息”。

  美國証交會執法部門主管羅伯特·庫薩米認為:“這種產品是新的且很復雜,但其中的騙術和利益沖突並不新鮮。”他指出,高盛的錯誤就是一方面允許一客戶做空該金融產品,另一方面卻向其他投資者承諾該產品是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推出的。

  美國証交會在其發布的聲明中指出,為這項交易,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2007年4月向高盛支付了約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但投資者因此蒙受的損失可能會超過10億美元。

  當日遭到起訴的還有高盛副總裁法布裡斯·圖爾,証交會認為,圖爾應對這起欺詐案負主要責任,他設計了上述交易,負責營銷材料的准備工作,而且負責與投資者進行直接溝通。

  受上述指控沖擊,當日高盛股價跌幅到中午12時已超過10%。據外媒報道,對於上述指控,高盛集團回應稱,証交會對該公司的欺詐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該集團將“強力抗辯”。

  高盛集團是一家成立於1869年的全世界歷史最悠久及規模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起訴高盛被視為意在“殺一儆百”,是美國政府打擊金融危機期間金融衍生品欺詐的一次關鍵行動。 (記者 吳慶才)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1029/42355/11389743.html


奧巴馬對美國銀行界發出警告
更新時間 2009年 12月 1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20:50
奧巴馬要美國銀行回報納稅人

美國總統奧巴馬警告美國主要的銀行家說,他們必須作出更大努力幫助經濟恢復。

奧巴馬在白宮同美國12個銀行的負責人會談後做出這個表示。這些銀行家當中包括高盛集團、美洲銀行和摩根大通集團的負責人。

奧巴馬在周末表達了對美國銀行的不滿。他說,他競選總統並不是為了拯救那些貪得無厭的銀行家。

奧巴馬周一(14日)對美國主要的銀行家提醒說,他們從美國納稅人那裏得到巨額資金幫助,他們的銀行才能渡過金融危機。他說現在是銀行通過放鬆信貸,幫助美國經濟恢復的時候了。

奧巴馬說,他收到許多應該得到貸款的公司來信,這些公司說找不到願意貸款給他們的銀行。

奧巴馬還指責這些銀行負責人遊涚反對新法律,他們不願意看到改革金融系統的新法律通過。

奧巴馬講話是對美國公眾不滿作出的響應。美國公眾認為在美國失業率居高不下、大批人陷入貧困的時候,銀行業卻大獲其利。

這次會議進行的同時,花旗集團表示準備向美國政府償還200億美元的緊急貸款。花旗銀行的償還早於預期。這或許說明銀行業在恢復,或許說明,花旗銀行希望以此來限制政府干預銀行事務。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business/2009/12/091214_obama_bank_warn.shtml

美林被指控涉詐騙投資者
(明報)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19:20
繼高盛涉出售次按產品時詐騙投資者,美林 亦被指涉及同類案件,遭荷蘭 一間銀行入稟追討。

荷蘭Rabobank向紐約 曼哈頓法院入課,指控美林干犯了與高盛同類的詐騙行為,出售約15億美元 的結構產品CDO。

Rabobank的入稟文件指出,美林出售該批結構產品,將次按貸款包裝入產品內,而美林的一個對沖基金 客戶則可乘機沽空該次按產品,乘機獲利。

美林則指出,他們已完全公開涉及風險,指控亦沒有根據。

美林現時是美國 銀行的附屬機構。

美國證交會昨控告投資大行高盛在金融危機中涉嫌證券欺詐,導致客戶虧損逾10億美元(77.6億港元)。根據證交會文件,高盛涉嫌在金融危機前設計並出售有毒按揭債券投資產品,並暗中與著名對冲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重注打賭這些產品價格下跌,從而在客戶身上賺取巨額利潤。

(華爾街日報 )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7/4/hjsv.html

美林高盛涉詐騙 震動華爾街 隱瞞對冲基金幕後身分
(明報)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05:10
【明報專訊】華爾街投資大行面臨被大舉清算導致金融海嘯的不法行為。美國 傳媒報道,華爾街繼投資大行高盛被美國證交會指控涉嫌詐騙後,另一投資大行美林 (Merrill Lynch)亦被荷蘭 一間銀行指涉及類似詐騙行為,令該銀行損失4500萬美元 (約3.5億港元)。兩大行涉及欺詐行為的消息震動整個華爾街,有律師指這些指控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當局控告高盛是要「殺一儆百」。

今次涉及欺詐的產品名為CDO,是一種結構性財務工具,主要把不同的投資產品如房屋按揭、汽車按揭或其他資產按揭匯集成一個投資組合,內含不同風險程度的資產,將之綑綁包裝後一併向投資者出售。證交會上周五控告高盛在出售名為Abacus的CDO時,涉嫌在有關產品加入有毒按揭債券產品,並沒有通知客戶,對冲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John Paulson)押重注打賭這些產品價格下跌,涉嫌隱瞞,最終令客戶虧損逾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事件中最大輸家是荷蘭銀行(ABN Amro),蝕了8.4億美元(約65.5億港元),德國 銀行IKB亦蝕了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

保爾森幕後炮製問題產品
證交會聲明指出,要求高盛設計Abacus的保爾森對冲基金公司,2007年4月曾向高盛付了約1500萬美元(約1.17億港元)的設計及營銷費。高盛向投資者表示,獨立第三者公司ACA資產管理公司協助揀選Abacus中的123種債券和資產,但證交會指,實際上是約翰保爾森的對冲基金公司從中擔當主導角色。

由於保爾森毋須向投資者交代任何利益衝突,因此不會被檢控,但現任執行董事、時任高盛副總裁的圖爾(Fabrice Tourre)則要「上身」,因他設計和推廣有關交易,以及知道保爾森打賭Abacus價格下跌。在交易完成前3個月,圖爾曾向朋友發電郵,稱他知道按揭市場將陷入災難。高盛否認有關指控,稱會抗爭及為公司聲譽辯護。

荷蘭合作銀行入稟控美林
除了高盛外,另一大行美林也被揭使用類似手法與對冲基金齊齊掘金。《華爾街日報 》報道,荷蘭合作銀行(Rabobank)上周五入稟紐約 最高法院,指美林在出售價值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名為「Norma」的抵押債務證券(CDO)產品時,犯了與高盛被證交會指控的同類詐騙行為。代表律師皮克哈特說﹕「合作銀行控告美林在組織及推廣銷售Norma時,沒向投資者披露Norma證券產品由一名對冲基金客戶挑選,以助該客戶乘機沽空有關產品獲利。」

合作銀行指,美林2007年時訛稱Norma是經過小心組織的投資工具,但它其實包括了次按等有毒資產,而且是由美林一名重要對冲基金客戶協助挑選。該產品到2008年變為無效,令合作銀行損失4500萬美元(約3.51億港元)。美林則聲稱已在交易文件上公開Norma資產中的風險。

證交會前律師弗倫克爾(Jacob Frenkel)亦說﹕「當一間大行注意到其他銀行的創意工具時,就會複製有關產品。」皮克哈特亦說:「對高盛及其他向CDO投資者隱瞞的部分銀行來說,這只是冰山一角」。

高盛前員工﹕CDO是「傳炸彈」遊戲
高盛前員工普林斯(Nomi Prins)指出,CDO產品在樓市暢旺時可為銀行賺取數千萬美元費用,但這是一個「傳炸彈」遊戲,「包裝銷售如此高風險產品的理念,就是要把風險送走,投資銀行不會手持最毒資產」。

華爾街日報/商業周刊/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

(A2001)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7/4/hjv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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