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女演員被迫以性換星運 南韓擬立法防範
(法新社)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01:50
(法新社首爾 28日電) 一位南韓 官員今天表示,在調查發現60%女演員被迫以性換取事業成就後,政府決定立法加以防範。
一位文化部官員接受法新社(AFP)訪問時指出,這項法律將對經紀公司的設立訂定嚴格規定,未依法登記者將被取締。
這位要求匿名的官員說,「政府將進行立法,可能的話今年內完成,以保護她們的權益。」
南韓女星張子妍(Jang Ja-Yeon)去年自殺,遺言指控被迫與一名重要人物發生性行為,以發展事業。
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Rights Commission)為提高大眾對這個問題的認知,隨即進行這項調查,並於27日發布結果。
在接受調查的111位女演員及240位新人中,約有60%表示,曾經在性方面被有能力影響她們星運的人佔過便宜。
人權委員會表示,這些要求多由有錢商人、電視節目及電影製作人、政客等,透過女演員的同業、經紀公司及皮條客提出。
22%接受調查者表示,曾經被經紀人「強迫或要求」提供性服務,另有6%表示曾被強暴。
調查也顯示,有45%的受調查者表示曾被迫與重要人物宴飲,也有32%表示曾經歷非自願的身體接觸或性騷擾。
超過一半的人表示曾被提議包養,即以與有錢男人維持固定性關係換取經濟支持。
報告並收錄一位20來歲未具名女演員說法,表示到現在為止仍受苦於與經紀公司老闆仿如夢魘的經驗。
她說,她在老闆為她採購的昂貴服飾與配件付帳後被拖到旅館。「他說如果我想要在一行出人頭地,就必須多瞭解男人。」(譯者:中央社楊超寰)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28/8/hqe8.html
60%女星曾被要求過夜
韓娛圈吹性朝貢歪風
2010年04月29日
南韓女星張子妍(圖)去年自殺身亡,遺書曾提及被經理人強迫賣淫。
近年「韓流」吹襲全亞洲,令南韓明星備受吹捧,但明星風光的背後,卻隱藏不為人知的「性朝貢」。南韓一項調查發現,當地每 10名女星之中,就有 6人曾遭富豪、製片人或政商界人士要求陪酒或過夜。
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底訪問了 111名女星,結果有 60.2%承認曾遇到富豪、製片人、導演、廣告商、經理人和政界人士等人的提出性要求,當中 67.3%曾遭人批評身材, 64.5%聽過令人尷尬的黃色笑話, 58.3%曾遇到語言或視覺性騷擾。
拒絕即阻發展
有 45.3%人曾獲邀做陪酒女郎, 21.5%被要求過夜, 6.5%甚至慘遭性侵犯。假如她們拒絕,演出機會就會受阻。
中央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429&sec_id=15335&subsec_id=15339&art_id=1397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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