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

“竊聽門”風暴席卷印度政壇

“竊聽門”風暴席卷印度政壇
2010年04月29日20:15
來源:人民

 人民網新德裡4月29日電 (記者王磊)國大黨和其領導的團結進步聯盟,原本期望在贏得更多議會黨派的支持下,在本周的議會中通過一些抑制通脹和經濟改革的提案,但周一的印度國會大廈中,政治風向突然轉變,如何解決“竊聽門”事件,一躍成為主導性議題。

  印度最受歡迎的《瞭望》雜志上周末爆料,印度國家安全部門秘密地竊聽境內黨派政要的通訊,此事遂即在印國內掀起軒然大波,印度議會反對黨派以及部分聯合執政聯盟內部黨派議員對此糾纏不放,事件愈演愈烈,有媒體甚至形容本周的議會會議幾乎因此而“癱瘓”。

  截至目前,國大黨總書記迪格維杰·辛格、比哈爾邦首席部長尼蒂斯?庫瑪爾、農業部長沙拉德·帕瓦爾和印共(馬)總書記普拉卡什·卡拉特四人成為已知的竊聽門直接受害者。他們中有政敵,有盟友也有執政的國大黨要員。四人均向媒體表示,對竊聽事件感到震驚,認為這種行為不合法,也不道德。

  印度研發先進的通訊監控技術肇始於1999年,卡爾吉爾沖突中印軍信息收集工作的失敗,成為政府下決心在信息情報收集技術方面有所斬獲的根本原因。此外,印度面臨的恐怖主義威脅,也成為技術升級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預制先進竊聽技術肇始於2005年,這要比發達國家晚十多年。該技術在2006年正式通過時任國家安全顧問納拉亞南本人的親自驗証,之后在全國的一些主要大城市逐步啟用。自那時起,印度情報部門就具備了竊聽有線和無線通話,截收電郵和手機短信息等各種電子通訊的能力。對當局來說,在針對恐怖份子的監控措施得到加強的同時,生活在印度的本國公民和外國居民也都成了“透明人”。印煤以略帶調侃的口吻報道稱,“當心!你的通話,收發的信息,留在電腦裡的照片和沒寫完的郵件,樣樣都逃不過政府的眼睛!”

  印度的大量監聽設備是從以色列的康維斯和威瑞特公司引進的。印度巴拉特電子公司以及一別班加羅爾的軟件公司,也對監聽技術的提升起到了積極作用。美國好萊塢電影《全民公敵》中的竊聽和跟蹤技術,相當部分已被印度成功復制到現實生活中。比如針對移動通訊和碼分多址等無線通訊的監聽系統,可以通過關鍵詞比對,從海量的通訊中發現可疑電話,再進一步跟蹤竊聽。這種技術裝置還被安裝在汽車內,在“高危地區”附近游弋,以便採集信號和偵測可疑目標。

  《瞭望》引述一位資深情報官的話稱,新德裡、孟買、班加羅爾和加爾各答這四個大城市是監聽系統配備密集地區,此外海德拉巴和勒克瑙也增設了不少監聽設備,因為這兩個城市密集居住著大量的穆斯林群體。據印煤披露,負責監聽技術發展的國家技術研究組織(NTRO)僅在首都新德裡就安裝了6套監聽設備,此間印度情報局(IB)也在新德裡安裝了8套。此類監聽設備的作業范圍半徑為2公裡,至此,印度情報部門具備了實時監控新德裡絕大部分地區的能力。

  印度高法曾於1996年12月時就竊聽電話和監視通信行為制定了指導性綱要。但由於缺乏相關法律以及情報部門的發展又容易被忽視,議會和政府對情報部門的控制力度往往十分有限。印度高法資深法官拉吉夫?達萬表示,印度憲法第21條規定,政府不能侵害公民的人生和自由權利,但非法竊聽和監視通訊卻成為情報部門的例行工作。 《印度時報》也指出,監聽技術的提高,已使得印度情報部門在實施竊聽行動時,不需要再根據電信法案和信息技術法案的相關規定,尋求通訊服務供應商的合作,在法律反駁政客狡黠辯解的時候,客觀上缺失了理想的取証渠道。

  針對“竊聽門”在議會接受多名議員質詢時,內政部長齊丹巴拉姆稱:“無論是上屆團結進步聯盟政府還是本屆政府,都沒有授權對政黨要員進行過竊聽。從國家技術研究組織和其他部門,也都找不到關於竊聽一事的有力証據。”印人黨要求政府成立“聯合議會委員會”,而印共(馬)政治局則要求政府對竊聽丑聞進行獨立調查。針對印人黨等黨派關於嚴查竊聽事件的請求,印總理辛格表示,因為調查竊聽一事而成立“聯合議會委員會”,即無必要,也不適合。

  

(責任編輯:崔東)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11490879.html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