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秉安的《大逃港》是瞎扯
作者:數學
文章發于:烏有之鄉
更新時間:2011-1-11
那就再說說逃港的事情
毛澤東時代,中國正處于戰争時期,或者至少是準戰争時期,蔣介石派武裝特務潛入大陸破壞,派偵察機進入大陸偵察,還有國軍和共軍的海戰,内戰從來就沒有宣布停止過。而這完全不是共産黨的責任。另一方面,蘇聯大軍壓境,美國從越南入侵,對越南狂轟濫炸,蘇聯那邊一直在準備核戰争,因此當時大陸人的心态,根據我的回憶,确實是一直在準備着哪一天核彈落在頭上的。
一個國家處于戰争時期,自由必然就受到限制,這和什麽制度都是沒有關系的。比如說吧,美國的小布什,在九一一事件後,就認爲美國處于戰争時期,結果怎麽樣?美國人民的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鼓勵舉報什麽的,竊聽什麽的。
尤其是在武器方面的敵強我弱,也就是當兩個國家一個國家武器好,另一個國家武器差的時候,通常武器差的國家,壓力就更大,精神就更緊張。
在這種防止對方間諜潛入的情況下,移民也必然受到很大的限制。在二戰打得激烈的時候,從美國移民到德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吧?
因此,一種宣傳模式,就是把中國處于高度戰争狀态的情況下的時期,描述成“政治黑暗”,而在形勢緩和戰争危險減少的時候,描述成好象是“糾正了錯誤”,這其實是一種妖魔化的辦法。
另一方面,由于大陸對于香港的政策,一直是鼓勵發展的政策,這也是爲的打破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好通過香港進口一些暫時生産不了的東西。有了這個政策,當然香港就繁榮,而大陸就有人希望過去生活,這都是必然的。而這在帝國主義經濟封鎖,戰争陰雲籠罩的情況下,硬要解釋成共産黨經濟失敗,是沒有理由的。就說現在如果大陸對韓國或者台灣省進行經濟封鎖,這兩個地方也會發生往外面的移民潮的。
我也已經指出,隻要當年大陸按照市場的行情,把供應香港的水價提上去,香港就必然會出現往大陸的移民潮,這是必然的。而大陸之所以違反市場經濟的規則,把很便宜的淡水供給香港,這是毛主席周總理有意識地要發展香港,要讓香港人民的生活好。那麽,當然就引發另一個矛盾,就是香港人民生活好,大陸人民當然就有人想過去。這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嗎?
實際上,現在的中央政府,是延續了毛主席當年的“要讓香港人民生活得好”的政策的,因此現在大陸也還是有不少人想過去啊,隻不過那個地方太小,因此接收不了許多人而已。如果說中央政府有意不讓香港人民生活好,哪怕是聽之任之的态度,我看香港的經濟早就會崩潰了,哪怕是直選也沒有用。直選能夠解決得了金融危機嗎?當然不行啦,冰島啊希臘啊,都欠下了相當于國民生産總值多年的債,怎麽解決?還真成問題。
因此,金融危機,這才是比腐敗要可怕幾百倍的東西。我甯可待在一個官員腐敗但是沒有欠下幾十年債務的國家,也不願意呆在一個欠了幾十年還不起債的國家裏。
因此,中國能夠在金融危機中還有一些辦法,能夠比其它的國家強一些,現有政治制度的優勢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因此我當然反對對現有政治制度進行任何大的改動的做法。這并不等于說,我們就不利用現有制度來對政府提出各種批評或者建議甚至抗議,甚至,也可以包括用腳投票。
建議右派們移民歐美用腳投票
經常看到右派和左派對于我國應當實行什麽樣的政治制度争論。這樣的争論在美國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也覺得在中國也應當不存在。讓它不存在的辦法是什麽?當然是移民,就是說,要麽左派移民到一個他們喜歡的國家去住,要麽右派移民到他們喜歡的國家去住。也就是說,用腳投票。
我認爲,用腳投票是最好的民主辦法之一,你不喜歡這兒,那你搬到其它地方去住,你喜歡這兒,那麽你留在這兒好了。
那麽,如果我是左派,我要移民到哪個國家去?我看是沒有多少地方可選,因爲,選擇朝鮮或者古巴,人家不一定收你,因爲人家還不知道你是不是美國中情局特務。
而右派可去的國家很多。比如說美國啊,英國啊,法國啊,德國啊,實在不行,既然你喜歡一人一票,去伊拉克也可以。事實上一些右派是這樣做的,确實就是移民了,去其它的他們喜歡的國家長期居住了,我認爲這些右派都是好右派。
況且,右派通常也是富人多,左派窮人多,因此,讓右派移民,也是一個現實的想法,因爲你有錢,當然就可以實現移民。
有了這個用腳投票,我看什麽腐敗啊,政治改革啊,什麽一人一票啊,都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因爲你不喜歡你走就是了嘛。
否則的話,就不好理解了,你又有錢,又喜歡美國,又能夠移民到美國,你不是喜歡直選嗎?去了美國就能夠實現願望了啊,可是偏在呆在中國,還總不滿意,中國這兒也不好那兒也不好,那何不去美國?
而且這些年也奇怪了,一些台灣省的同胞,明明很喜歡一人一票什麽的,偏要搬到大陸這邊的據他們稱是“不民主”的地方來住,例如瘋僧和自然向前網友都是這樣,搬過來了,還要認爲這個地方不好,那你搬回去嘛,跑到這兒活受罪,好象要主動“尋找專制”似的。
我認爲這些右派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喜歡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強加在别人頭上,比如自己喜歡美國制度,偏不移民美國,偏要試圖把美國制度強加到不喜歡美國制度的人的頭上,這其實也是不民主的表現。
用手投票不如用腳投票好
今天我給出觀點,奉勸右派如果對國内的政治制度不滿意,就都努力争取移民歐美國家,有跟帖說,如果在國内就能夠用手投票,豈不就不需要用腳投票了嗎?因此我在這個帖子中要進一步說明,用腳投票是要比用手投票好得多的辦法。我的意思是,效率要高得多。
我的說明當然不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因爲我是右派,我要用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經濟分析來說明這一點,歡迎廣大右派進行心平氣和的學術批評。
根據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時間是一種稀缺的物質,因此,爲一件事情花費時間,這就是生産,就是投資。例如,一位女士,是高級職員,根據她的月收入,她平均一小時的勞動,獲得的報酬是100元錢。因此,對她而言,如果她早上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打扮,這就是一種生産,生産的産品就是她的外表變得漂亮,抛開她使用的各種化妝品等東西的成本不講,她花的一個小時,原本可以用來掙100元,但是用在了化妝上,這就說明這個“漂亮”的最終産品中有她100元的勞動在裏面。
從投資的角度看,她花一小時打扮,就是投資了100元錢,而“漂亮”,就是投資的回報。當然,投資總有風險,比如說,她由于打扮不當,導緻效果出不來,沒有漂亮反而讓人看了惡心,那她的投資就白投了。
投票也是一種投資,因爲投票需要思考。比如一說吧,如果要讓我投票決定誰當國家主席,我總是要花費一些時間思考的,通常而言,爲這件重要的事情思考上10個小時,并不離譜。根據中國人民現在的生産力水平,平均每個人10個小時能夠生産出100元的産品,因此,如果投票,也就是每個選民投資了100元。如果這個投資能夠回收100元以上的利益,那麽這個投資就是劃算的,如果不能夠回收這麽多利益,那還不如不投票。
那麽,不投票這種辦法,其實也是一種投票,就是用腳投票,這兒我待着不舒服,就去那兒,或者去别的國家。
用腳投票這事兒,投資效果好,因爲效果是立現的,利益是看得見摸得着的,而投資選國家主席,你想獲得了利益,那個利益是不清楚的,有可能根本就沒有什麽利益。
其實,制度這種東西,不過也就是爲人民服務的,即使是不投票,每一個人,也有可能獲得免費的服務的,例如一些台灣省同胞,來到大陸,就算是大陸有用手投票的事情,他們也是沒有的,但是他們照樣獲得政府的服務,無非是服務的好壞而已。因此,不投票也獲得政府服務,這相當于吃白食,相當于不投資就有回報,何樂而不爲?也不必絞盡腦汁去想那個人當國家主席合适。因爲,見勢不妙,拔腳開溜嘛。
而講老實話,大陸政府這些年來,和其它國家的政府相比,服務得還算不錯,所以中國人民可以相當于不投資就回報,能夠無本生利,這當然是不錯的事情,何樂而不爲?當然,有的網友就會揭露什麽社會黑暗之類,這我同意,所謂同意,是這事并沒有侵害到我個人頭上,隻不過龐大的祖國的某個角落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我這兒政府對我的服務還是令我滿意的。那麽,你那兒不滿意?那你說說政府對你個人有什麽侵害?真的有?那麽我勸你還是出國的好,真要等到什麽用手投票那一天,那很不靠譜。
用腳投票,又劃算又管用,一切不滿意的人們,移民吧!
尤其是,我認爲政府應當保持一種不斷有人不滿意不斷要出國移民的狀态,這也是和帕累托最優有關系的。因爲全世界中國這塊地方,擠下了十三億這麽多人,根據自然規律,也應當有一些移民到國外,尤其是歐美廣大的人稀地廣的區域,才是合理的均勻的配置,因此看不見的手必然在這方面有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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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大逃港”與港人“大逃深”探由
作者:鶴鶴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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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1-1-10
此前,我曾寫過一篇《從千萬大進深看百萬大逃港》,将内地人大量湧進深圳與當年深圳人(包括部份非深圳人)大量湧進香港這兩件事對比着進行分析,談了個人對大逃港的看法。本篇算是對上篇作的幾點補充。總的來講,無論是内地人”大逃港”還是香港人“大逃深”,根本的原因都是取決于進入地的客觀需要。
一、大逃港的根本原因
大逃港的原因,陳秉安認爲主要是貧窮和饑荒。他的《大逃港》就是在貧窮饑荒這個陰沉昏暗的背景下塗抹出的一冊毛澤東時代的畫卷。他試圖告訴人們 ,大逃港就是一個大苦果,這個苦果産生的土壤,就是毛澤東時代的“苦土”。
陳秉安煞費苦心,在這片“土壤”裏挖地三尺尋苦根。而把真正的根子隐匿了或者說是“加密”了。不過,我卻在無意之中從天涯社區首頁首要位置上的一篇帖子《我的30年:真實講述另類土著的人生軌迹》裏發現了這個“秘密”。
這篇帖子是一位自稱爲博士的網名叫“yiyicheng”的深圳本地人寫的,他也在天涯論壇上大談“大逃港”。
他爸爸原是沙井醫院的外科醫生。後來逃了港。他爸告訴他:
逃港“如果上岸了還在新界範圍(比如流浮山、元朗、屯門、上水、粉嶺。。。)還算是在邊境地區,還沒有成功到達香港,在這些地區,“差佬”抓到就可以押解遣返大陸,如果過了新界(比如到了沙田),到達香港,就算是“抵壘”。
“過了新界(過了邊境區),抵壘之後,就算還沒身份證,差佬也不抓你,你就算偷渡成功了,領身份證隻是時間問題,沒有什麽難題。”
“類似于我們設了關外關内的情況,他們新界的的士是綠的,綠的不允許進香港,香港的的士是紅的,才可以自由進出香港與新界。深圳關外的士也是綠的,關内的士是紅色的,深圳綠的也不可進入深圳關内。”
原來,内地人隻要進入香港“關内”,身份就起了根本變化,變成了香港的合法市民了!這是一個噴着奇香的大誘餌。“大逃港”就是由這個大誘餌誘發形成的。
這個誘餌的吸引力有多大?無法用言詞形容它。不過,我們卻可以用一個假設來說明。假如現在(不是假如過去)深圳也實行内地居民進入關内即成深圳市民的政策,深圳的這幾道關口看誰能堵得住!千萬大進深肯定就會變成億萬大進深。
這個假如也可以是别的城市,如果進入京津滬地界即可成爲京津滬人,肯定也會出現千萬億萬“大進深”和“大逃港”!
即使這個假如換成某個省城或是某個縣城,同樣也會出現“大進深”、“大逃港”!隻不過相對而言“大”的氣勢略遜一籌而已。
深圳與香港一“網”之隔,加上邊防管理不嚴,以勸阻爲主(1979年5月13日沙灣有逃港群衆四千餘人,民警對其中二百多人做了規勸工作,但僅六人願意回家——見李悔之博文《49年後百萬廣東人大逃港内幕》),所以,偷渡香港的環境比較寬松。)
上面提到的“yiyicheng”的帖子裏也反映了這個情況。他說:
“在我讀小學的那個年代,嘿嘿,有一個很特别的現象:我們班上三十幾個小朋友,隔幾天少了一大片,過幾個星期那消失了的小朋友又回來了,怎麽回事?哦,原來她去了趟香港,結果沒呆下來,被押解回大陸了。”
看起來,香港對于這些小學生,幾乎可以說是來去“自由”的。成年人去香港自然就更便捷了
在這樣寬松的去港環境下,深圳農民大量湧進香港做香港市民,是必然之事,有什麽好奇怪的呢!
香港政府爲什麽要接納内地人?道理很簡單,因爲它需要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因爲這些廉價勞動力可以促進香港經濟的發展和繁榮。
二、怎樣看待香港警方對逃港者的大遺返
在接納内地人的同時,遺返偷渡入港者也是香港警方一個持續了幾十年的工作。陳秉安的《大逃港》還着意描述了1962年發生在香港華山上的一次3萬人大遣返的悲烈場景。
既然香港需要内地的廉價勞動力,爲什麽又會出現香港港警方對逃港者的大遺返?
這種接納與遺返同時存在了幾十年之久的制度,實際上是香港方面推行的勞動力“計劃調配”制度。它始終掌握着“調配”的主動權。不需要時就遣返(進入過多),需要時就接納(進入适量)。
它所堅持的都是以“我”的需要爲原則。即使今天,它不接納成年勞動力了,但還在爲未來接納預備勞動力——接納在香港出生的嬰兒爲香港市民。
其中還有沒有别的因素,我們無法得知。但據當年深圳(包括南方某些城市)那種“一方面每天遣返,一方面每天又在接納”的收容遣送情況來看,收容遣返實際上成了謀取利益的一個“産業”,既與真正的收容遣送無關,也與城市是否需要無關。
香港方面有沒有這種類似的情況?可能沒有。但真要說香港政府工作人員個個纖塵不染,沒有一個人借此機會謀利恐怕也是不太現實的。
三、逃港的人突然減少的原因
對于大逃港的原因,陳秉安除了将毛澤東時代那片“土壤”直接深翻刨根究底外。他還找到了一個強有力的反證,即改變了這個“土壤”,眨眼間,苦果便消失而變成甜果了。
他引用了曾負責廣東特區籌辦、兼任深圳市委第一書記的吳南生的話:“在特區條例公布後的幾天,逃港的人群突然消失了!确确實實,那成千上萬藏在梧桐山的大石後、樹林中準備外逃的人群,完全消失了!”
你看看,神不神,特區條例公布才幾天,大苦果就下架了。
所謂完全消失、不是事實。事實是,直到今天還有人逃港,而且人數還不少,去年11月10日,邊防武警一次就查出一起14人集體偷渡香港案。
不過,逃港的人在深圳特區成立後很快減少也是事實,
突然減少的原因是什麽 ?真的是成立特區起的神奇作用嗎?否。真正的原因又被隐匿“加密”了。
真正的原因是:據“yiyicheng”的爸爸說:
“1981年開始,香港政府頒布了偷渡客不能在香港獲得合法身份(法令)。如果這個時期以及以後的偷渡客,永遠就是非法居留,隻要抓到就是要押解遣返的。所以他們隻能躲藏起來做黑市勞工。”
南方都市報的《偷渡香港廿九載 老翁思親欲返穗 》也顯示出了這條信息。
原籍廣州的黃譚永 于 1981年3月成功偷渡香港,可是,“ 讓黃譚永失望的是,就在1981年的1月份,港英政府取消了偷渡者進入市區就給身份證的政策。”
三個多月前的1980年8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宣布成立,二者的時間相隔如此之近,這就給了某些帶有偏見的人一個可以忽悠的空間。
究意是特區成立起的作用還是香港法令起的作用?其實,不要我講大家一定都明白,陳秉安們的心裏自然也都明白。
如果真有弄不明白的人,那我就再來一個“假如”作說明:假如現在香港取消這個法令,仍舊恢複原先那個準入制度,看會增添多少人大逃港!
又假如深圳邊防再像1979年5月6日那樣來一天“大放河口(自由出境)”,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事情——肯定是千萬大逃港!可以斷言,暫住于深圳的千餘萬人凡是得知消息的都會“大逃港”!已經成立三十年的深圳特區有能力通過勸說阻止他們向香港進發的腳步嗎!
四、港人“大逃深”的原因
“1997年香港回歸後,偷渡基本絕迹。近年來,大量的香港人擁入内地反而成爲一種潮流。……2006年,香港特别行政區規劃署發布“香港居民在中國内地居住情況及意向”調查結果,數據表明,到内地定居的香港居民, 到内地定居的香港居民,2001年爲4.1萬餘人,2003年爲6萬餘人,而2005年爲9.18萬人,4年間增長了一倍多。”
這一組爲特區臉上抹金的比“内地人大逃港” 的60157人(官方數據)還多了3萬餘人的港人“大逃深”數據究竟說明了什麽?
如果按照那個“大逃港的大苦果論”,如今這個更大規模的港人“大逃深”就是一個更大的苦果了。進而推之,香港的“土質”變了!?毛澤東時代化了!?
當然都不是!港人“大逃深”既不能表示深圳是天堂也不能表示香港是地獄;既不能表示深圳是光明,也不能表示香港是黑暗;既不能表示深圳是進步,也不能表示香港是反動。它顯示出的是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人口流動的客觀規律。
人口流動的首要一條是流入地的主動接納。沒有這個先決條件,人口就無法流動,就不會有人口流動。
“港人大逃深”的先決條件是深圳方面的主動接納,因爲這種現象符合深圳利益的需要。深圳需要他們的投資來發展經濟,需要他們的消費來活躍市場。
于是,一部份香港的有錢人沖着深圳的優惠政策和廉價勞動力來到深圳發财了。
于是,一部份原先逃港的深圳人沖着深圳相對的低物價還有祖上遺下的房産回到深圳享受生活了。
于是,一部份深圳社會底層收入較低的市民也乘着這個機會來到深圳盡可能地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了。
但是,不管是哪一類來到深圳定居的人,誰都不會放棄香港的戶籍。
港人“大逃深”的現象在促進深圳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來了一個嚴重的負面影響。因爲他們都是帶着香港的較高工資收入和較高福利待遇來搶占深圳人的生活空間和生活資源的,極大地助推了深圳的物價特别是房價的上漲!給深圳人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帶來的可以說是災難!
這種限内地人進港而不限香港人進深的政策,實際上違背了社會的公平公正原則。
五、怎樣看待逃港中發生的悲劇
不能否認,在逃港過程中,确實出現了一些令人悲傷的悲劇。《大逃港》的主題就在于宣揚渲染這些悲劇。
怎樣看待這些悲劇?
1、要進行辯識,看它是不是客觀真實的悲劇。
由于陳秉安寫作此書時帶有明顯的偏見,所以他說的話不一定完全真實;由于陳秉安的采方對象有所選擇。即使他真實地記錄了采訪對象的言談,但是這些采訪對象帶有偏見的所說不一定都是真實。
這樣的例子可以找很多。譬如前面提到的“在特區條例公布後的幾天,逃港的人群突然消失了”,就不是真實的。而它卻出自前深圳市委書記吳南生之口!其他人的話還用說嗎!
那個在天涯論壇大談大逃港的“yiyicheng”,一邊說着“隔幾天他們班的小學生就會少了一大批”的十分輕松的逃港故事,一邊又在說着“偷渡一截下了水要遊一截才能到達流浮山上岸的,香港那邊不會開槍,但是大陸這邊勢必開槍,殺錯也不要放過”的政府的血腥鎮壓。你能信他的胡說嗎?如果按照他這個“殺錯了也不放過”,幾次大逃港勢必就出現了幾次大屠殺!事實上進入60年代,政府就已經嚴令禁止開槍嘛!
再看:“偷渡者通常都帶有汽車輪胎或者救生圈、泡沫塑料等救生工具,還有人将多個避孕套吹起來挂在脖子上。有些偷渡者下水後,還一邊遊一邊背誦毛主席語錄給自己打氣:“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争取勝利!”
這樣純粹搞笑的話,要不是陳秉安自編的,就是别人有意編出來以滿足陳秉安的需要。其實編得一點也不高明。一個口吹起的避孕套能有多大作用!深圳的竹子倒不少,可他們就沒有想到就地取材,鋸一截竹子能頂多少避孕套。
背誦毛主席語錄給自己打氣,就不怕水嗆着自己了!
再看:陳秉安曾遇到過一個逃港者中的傳奇人物,這個人先後偷渡了12次都被抓住,創下了一個記錄。到第13次,邊防戰士看了他都臉熟,實在不好意思再抓了,他才成功地逃到了香港。
難道說,他13次逃港,都是被同一個邊防戰士查着了!要不怎麽會臉熟呢?邊防戰士賣人情,不怕違犯軍紀了!
所以,當我們道聽途說一些逃港悲劇包括閱讀陳秉安記載在書上的逃港悲劇,都不能把這些“曆史大悲劇”全盤當作曆史,必須認真思考,分清哪些是曆史,哪些是僞史不是曆史!
2、怎樣看待逃港途中發生的悲劇
人類社會每時每刻都在上演着喜劇。與此同時,也在上演着永遠沒有完結的悲劇。沒有哪個時代停演過悲劇,沒有哪個社會停演過悲劇,也沒有哪個國家、民族停演過悲劇。如果真有哪一天停演了悲劇,人類社會也就完結了。停演悲劇的本身就是一個大悲劇!
這一點想來是不應有争議的。譬如旅遊,人們的主觀願望應該都是喜劇,但是随着一次意外事故或是一場天災,以喜劇開始的旅遊活動就轉化成了悲劇。隻要還有人類便會有人類的旅遊活動也就肯定會有喜劇開始的旅遊悲劇!
悲劇無外乎三種類型:人爲的悲劇(包括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悲劇)、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悲劇和摻雜着人的因素的自然災害悲劇。
我以爲逃港中所發生的悲劇大都是屬于第三種類型的悲劇——摻雜着人的因素的自然災害悲劇。當然,也有人爲的悲劇。
爲什麽所有悲劇都有人的因素?因爲深圳與香港唇齒相鄰,如果有坦途供人們自由往來,基本上就不會出現什麽悲劇,除少量的意外事故以外。但是,深圳的過去和現在都沒有爲人們提供這個坦途,這就不可避免地會造成一些悲劇。
據說是1962年,一批在深夜從沙頭角向香港新界方向逃去的人群遇到了突然而降的暴雨,使得很多人被山洪沖走。
造成這場災難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當然是洪災,但是在陳秉安的筆下,就不是這回事,變成了對當時政府的控訴了:誰叫你貧窮逼使這麽多人去逃港?要不是你設防堵截大家怎麽會有人深夜去逃港?
貧窮不是逃港的根本原因早已論說過了。這裏隻就“堵截”問題作一點說明。
堵截是政府的正常職責行爲,也是一種向國家負責向國際社會負責的行爲。我們知道,香港的總面積才1100多平方公裏,不及深圳的2020平方公裏的一半大。
如果當時的大陸政府開放邊界,不負責任地聽任内地人流入香港,堵截偷渡入港者的責任便全部落在香港警方了。港英當局在無力應對的情況下,彈丸之地的香港用不了幾天就會人口爆炸,整個社會就有可能癱瘓。
這樣的狀況港英當局會希望看到嗎?
一個這樣不負責任的政府,不但會引起港英當局的強烈抗議,也會受到國際社會的共同責難。
所以,當時政府的堵截逃港行爲,我認爲是不得不爲之的。人們爲了躲避政府不得不爲之的堵截或是在政府的堵截過程中遭遇的天災、車禍、溺亡、墜岩等方面的災難都不應由政府承擔過錯責任。像1962年的那場逃港悲劇,就隻能歸咎于天災!
如果我們把所有逃港過程中發生的悲劇都歸咎于政府,那麽,今天許多打工仔在打工往返途中所遭遇的災難譬如車禍豈不是都可以歸咎于政府了。他們不也是爲了生活而四處奔波嗎!
六、正視深圳的昨天和今天
深圳無疑是一個高速發展起來的城市。無疑也是一個使用内地廉價勞動力高速發展起來的城市。不能否認它在發展中起得了一些經驗,也不能抹掉了它在發展過程中所犯下的一些過錯。
人們記憶猶新的全國性的收容遣送惡制,深圳作爲改革開放前沿陣地也沒有“免俗”,也曾使很多打工仔遭受了極大痛苦和屈辱。
2001年4月9日 ,廣東深汕高速公路惠東縣段的一場大火,緻使汕尾市海豐縣收容遣送中轉站(後改爲汕尾市收容遣送中轉站,現爲汕尾市社會救助站)收容遣送車上的25名被收容人員被活活燒死。
這一慘劇雖然沒有發生在深圳,但與深圳有着直接的關聯,因爲被燒死的有一些人就是深圳收容轉運到那兒的。
這種收容遣送的悲劇,在全國還曾發生過多少?沒有具體數據,但肯定還有。譬如2001年,廣東韶關收容遣送站也曾造成被收容人員5死4失蹤的慘劇。
這種類型的悲劇完全出于人爲,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開脫。所幸的是如今也已成了曆史的大悲劇。
我們雖然不應忘記這類曆史的悲劇,但是,我們更應該正視現實的悲劇。今天的深圳,還在上演着一些不應上演的現實悲劇。
去年的富士康十三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其他的“小跳”也不隻一次兩次。2010年12月29日晚,打工女孩陳嚴跳樓身亡。其遺書突出一個累字,上個月加班100小時。曾提出辭職,廠方不允,如自動離職則領不到未發的工資。廠方解釋加班是自願。
2011年1月7日 ,坪山碧嶺工業區内,一名40多歲的女工從工廠宿舍樓頂跳下身亡。據稱,跳樓原因可能與該女子提出辭職後廠方不給工資,最終不堪精神壓力有關。
類似的跳樓悲劇多與勞動時間長和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低有關。這是深圳今天還存在的一種極不合理的現實的問題。也是我們最應該關注的問題。
七、希望禁止使用“人機器”
這是一個十分矛盾的無法解釋清楚的問題:一方面高科技飛速發展,機械化生産程度越來越高,各種形式的機器人越來越接近現實人,可是,另一方面卻在勞動力出現大量失業的情況下,大量地使用“人機器” !
這些“人機器”每天在流水線上從事着十幾個小時的簡單機械的勞作,老闆們把他們和機器捆綁在一起,讓他們與機器競逐着。他們其實已與機器無異,所以,我把他們稱爲“人機器” !
我希望深圳能在全國帶個好頭,禁止使用“人機器”!
葉小明是1962年逃到香港的,當時他還隻有11歲。5月的一個深夜,母親背着他,随着逃港的人群,扒開鐵絲網,由沙頭角向香港新界方向逃去。但當晚深圳突降暴雨,數千名逃港者身處的山間,正是山洪下洩的必經之路,在狂流急浪之中,僅有200餘人僥幸脫險,其餘盡爲洪水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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