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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

作者:政府最忌諱的,是大眾學會「暴力的分類學」

作者:政府最忌諱的,是大眾學會「暴力的分類學」

「我們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這是對的,但這同時是錯的——因為它用「全稱指涉」迴避向特定對象作出回應,就好似這樣:

「我們餐廳的菜好吃嗎?」

「中國菜真是博大精深,所有菜式都很好吃。」

官腔的一大特點,是經常放地圖炮,而記者的責任,是逼迫他們回答「特稱指涉」的問題。

你有冇良知?你噚晚瞓唔瞓得着?這些問題有節目效果,但無助大眾直面事實。

談回暴力:所有形式的暴力都是不應該的——這是不是真?

「請問你譴責的包不包括制度的暴力?」

這種問題太難答,你要問一些易答的問題,讓他們避無可避。

「請問斬人的暴力程度是不是比向建築物擲物破壞更大呢?你作為官員是否應以更大的程度譴責前者,而不是一視同仁混為一談呢?」

政府最忌諱的,是大眾學會「暴力的分類學」。

攻擊——這個詞暴力嗎?我們不應該停止一切攻擊嗎?

攻擊罪犯——這就變得合理,警察正正用「合理武力」淡化了其暴力。

因此,暴力本身並不是錯的——它視乎暴力的對象。

譴責一切暴力,則變相解救了該被攻擊的對象。

肆意攻擊侵害他人身體——不應該。

藍絲們卻覺得一個在隧道貼memo紙的青年該斬。

「你哋搞咗咁耐,社會有不滿都好正常嘅反應啫。」

中共同港共政府搞咗香港人咁耐,官逼民反不就是好正常嘅反應嗎?

示威者的暴力對象是甚麼?是物業財產及國家機器。

他們的暴力對象是市民嗎?很明顯不是!

警察的暴力對象就正正係市民喇,偏偏,無數人盲信,以維護法治之名就可肆意欺壓百姓。

那個被綁在北區醫院床上的被虐老人,下一個隨時是你的父母、你的伴侶、你的子女。

而你竟然說:「譴責一切形式的暴力,示威者都有唔啱。」繼而解救這些陰險歹毒的警察。

你,都很暴力。

藉着衝擊立法會一塊七十萬的防彈玻璃,可以制止到議會暴力地將一萬億公帑撥款明人大嶼——這種暴力是否合理?

當和平手段無用的時間,暴力就是合理的選擇。禁絕一切暴力,如同禁絕一切反抗,就好似指責一個被強姦的女人還擊折斷對方的陽具那樣。

不過你蠢,你懶,你奸,你擱置這一門「暴力的分類學」。

所以你選擇譴責了譴責一切形式的暴力,選擇了和理非個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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