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10年 4月 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4:33
童倩
BBC中文網特約記者
中國周二(4月6日)處決日本人毒犯赤野光信,日本官方和民間從一早開始就議論紛紛。
這是中日1972年建交以來,中國首次處決日本人罪犯的個案,而且從中國上周預告來看,本周內可能還有三名日本人毒販也會被處決。
日本反死刑人士在中國大使館外抗議
官方強調遺憾
被中日兩國都視為感情親中的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周二說:「雖說兩國司法制度不同,但從日方看還是令人遺憾。不過從某個意義上來講,遺憾但也沒法。」
而法務大臣千葉景子則在記者會上質疑說:「與日本的制度對比,中國的刑法相當重,日本也存在中國能否保證像日本這樣刑法手續健全的意見,令人擔憂中國此舉會引發日本輿論反彈。」
內閣官房長官平野博文也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憂慮日本國民的感情」。
針對中國上周接連預告將執行四名日本人的死刑,不贊成死刑的執政民主黨的內閣成員先後向中國表達了憂慮和遺憾之意。
在鳩山和平野上周表示憂慮以後,周末訪華的日本財務大臣菅直人與中國總理溫家寶會談時,也對中國準備處決日本人可能影響日本國民的感情表示了憂慮。
民間質疑審判不透明
日本各大傳媒紛紛報道,赤野的親屬獲得允許,周一進入大連市看守所與赤野光信會面,會面時間也從預定的20分鐘延長超過了一小時。
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周一向日本預告了周二早上九點半處決赤野的決定,周二處決後又通告了日方。
朝日電視台周二早上的時事議論節目中,出席的前日本法官認為,從中國並不是允許所有中國人死刑犯行刑前能與家屬會面的情況來看,中國相當顧慮了日本官民的感情,但也說明了中國執法的不明確性和內外有別。
不過其他嘉賓最多質疑的還是連日來日本議論最廣泛的中國確定死刑的司法手續是否透明的問題,因為赤野到被處決,日本不知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何時審判過、如何確定了他的死刑,也不清楚他到底是販毒集團的核心人物、還是為錢替人運毒。
死刑爭議
此外嘉賓們還關心在中國帶多少重量的毒犯會被判死刑的問題,對此有些在日本的中國學者解釋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政府視販毒是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是涉及毒品多少的問題。
美國《新聞周刊》日本版總編輯竹田圭吾則在富士電視台的同類節目上說,赤野光信持2.5公斤毒品入境中國被判死刑,刑法輕重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中日兩國都有死刑,應討論要不要死刑、死刑能不能杜絕犯罪的根本問題。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0/04/100406_japan_china_execution.shtml
日本各界激烈爭論“日毒販在中國被處死”一事
孫秀萍 李珍
2010年04月06日14:09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日本毒販、65歲的赤野光信6日將在中國被執行死刑一事,在日本各界引起激烈反應。日本政府再三表示“遺憾和擔憂”,讓一件普通刑事案件變成日中之間的敏感話題,赤野的朋友們則頑固地為其展開“電話求情”,宣稱要堅持到最后一刻。
日本《朝日新聞》等多家媒體5日都報道了因走私毒品被中國政府判處死刑的赤野光信將於6日在大連被執行死刑一事。日本消費者行政擔當大臣、社民黨黨魁福島瑞穗表示,對中國宣告要對包括赤野在內的4名日本毒販處以死刑感到“非常遺憾”,“希望中國能夠停止執行”。福島還稱,在日本販毒不會被處死,死刑的量刑太重了,這種處理方式有問題。
日本首相鳩山和外相岡田克也相繼表示此事會對日本的國民感情造成不良影響,但鳩山也強調,日本政府將努力讓這件事情不對日中關系造成負面影響。
日本媒體對毒販被處死態度不一。《產經新聞》稱,雖然日本受到震驚,認為中國的量刑有些過分嚴厲,但不要忘記在國際上毒品犯罪都是重罪。除中國外,韓國、泰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也都對毒品罪犯處以死刑。《讀賣新聞》認為,犯罪的搜查、裁決都屬於中國內政,基本上不應由日本進行干涉。日本在去年也對一名犯有搶劫殺人罪的中國人執行了死刑。
盡管日本媒體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相對客觀,但一些媒體還是難改一貫苛責中國的立場。《讀賣新聞》寫道,“中國的司法手續是否適當?如果沒有解決這樣的疑問,就對4名日本毒販都處以死刑的話,難免會對日本國民對中國的感情產生微妙影響”。
據報道,赤野的一些同學和老師還不放棄為這個毒販求情,聲稱要打電話向日中兩國政府相關人員求情,直到最后一刻。赤野的同學還辯解說,赤野高中畢業后家境很困難,“不可能是他自己走上販毒這條路的”。
日本民眾對此也看法不一。一名日本公司職員5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先宣布判處1名毒販死刑,又宣布再處決3名毒販,“這實在令人震驚,簡直是沒把日本放在眼裡”。但多數日本網民對中國的做法表示理解。記者注意到,在2CH網站,認為“毒販本人自作自受”,“日本也該像中國那樣嚴罰”的發言佔了多數。
(責任編輯:李葉)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11303276.html
中國處決日本公民赤野光信
更新時間 2010年 4月 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3:12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透露,中國星期二(4月6日)在遼寧省處決了因販毒被判處死刑的日本公民赤野光信。
65歲的赤野光信是中國和日本1972年恢復外交關係以來首個在中國被處決的日本公民。
赤野光信2006年9月中旬在大連機場被捕,警方從他及其同伙的行李中共搜出2.5公斤冰毒。
他在2008年在遼寧被一審判處死刑,去年他的上訴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
中國在上周向日本通報了準備處決赤野光信的消息。
另外三人
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對中國的判決表示遺憾,並表示認為判決過重,但他同時指出日本不好對他國的法律程序指手畫腳。
中國本周晚些時候還將處決另外三名在中國因販毒被判處死刑的日本公民。他們分別是67歲的武田輝夫、48歲的鵜飼博德和67歲的森勝男。
BBC中文網日本特約記者童倩指出,日本雖然也有死刑,但基本上只限於殺死兩人以上的殺人犯。
而針對販毒、攜帶毒品以及吸毒行為的日本刑罰與中國相比都很輕。
中國去年12月處決被被控販毒的53歲英國公民沙伊克。他的家人聲稱沙伊克有精神病,但中國表示他們無法提供任何證據支持這一說法。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04/100406_china_japan_execution.shtml
內地已處決日籍毒犯
(星島)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11:56
在內地被判販毒罪名成立的日本 人赤野光信,已經被處決。
日本媒體報道,在中國遼寧省大連因犯下走私毒品罪的65歲日本籍死囚赤野光信今天被執行死刑。這是中日於1972年建交之後,首度有日本人在中國被執行死刑。
赤野光信是06年9月在大連準備乘坐飛機返日本時,被機場人員在他的行李中搜出超過1500克冰毒,他一審時被判死刑,上訴亦被駁回,早上被處決。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赤野光信走私毒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毒品數量巨大,應依法懲處。依中國刑法規定,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赤野光信判處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強調,中國刑法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對不同國籍的罪犯均應依法作出平等處理。
法院指,中國對危害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適用死刑,有利於震懾和預防毒品犯罪。
中國境內目前還有另外3名日籍毒犯,最快會在本星期處決。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06/3/hcz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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