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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7日星期一

輕罰假疫苗廠 網民狂轟

輕罰假疫苗廠 網民狂轟
(明報)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05:10
【明報專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月14日在官方網站發布對內地兩家假疫苗廠商的處理决定,對江蘇延申、河北福爾兩公司「問題狂犬病疫苗」事件分別處以2563萬元和563萬元罰款,這一决定公布後,內地網民嘩然,紛指處罰太輕。

「錢真的可搞定一切」

有網民驚嘆:「罰款就了事,太簡單了,難怪有那麽多人敢於以身試法!」「原來錢真的可以搞定一切!」「小懲一下老鼠,貓一點事沒有。」還有人說,「這種缺乏基本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應該讓它破產。」

據透露,由於國家藥監局屬下的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中檢所)長期壟斷全國疫苗和生物製品的審批權力,導致一些官員與生產企業「關係很不正常」。有藥廠知情人士透露,國家藥監局和中檢所有些官員去各地出差,經常繞過政府,「下了飛機就直接由藥品企業接走,享受企業提供的吃喝玩樂一條龍服務」,「有些人膽子很大,多少錢都敢收」。據悉,北京 市崇文區檢察院已到江蘇等地數家藥廠調查,並初步核實中檢所逾10名官員從一些藥廠非法獲利,有人參股,有人在審批藥品和質量認證中受賄,其中3人已被正式逮捕。

中檢所逾10官受賄

內地業內權威人士認為,國家在2009年9月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藥品管理法(修訂)》第48條中明確規定,「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藥品的即為假藥。江蘇延申公司明知自己生產的疫苗不合格,却另外製作合格樣品送檢,騙取批簽,這種行為是「百分之百的製造與銷售假藥」。僅從已披露的該公司生產的4批不合格疫苗產品就確認超過17萬人可能受到影響,有關部門應該查清該公司自2007年至2009年期間,究竟生產與銷售了多少狂犬疫苗?危害面到底有多大?

據悉,目前延申案件查處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涉案人員被逮捕,但尚未提起訴訟。鑑於此案影響面甚廣,內地民衆呼籲公開審理。但據透露,由於延申公司是江蘇常州市的「明星企業」和繳稅大戶,當地政法系統內部對此案處理出現爭議,某些地方官員希望按「生產與銷售劣藥罪(並非假藥)而未出現明確的傷害結果」為定論,從輕處罰。

明報特約記者 程磊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516/4/i1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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